近日,版權布規國家版權局在京召開規范網絡轉載版權秩序座談會暨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版權合作簽約儀式。范網會上,絡轉國家版權局發布《關于規范網絡轉載版權秩序的載條通知》,就規范網絡轉載行為出臺了9條新規。新規
《通知》包含四方面主要內容:一是版權布規明確了著作權法律法規中涉及網絡版權轉載的幾個重要問題,包括界定時事新聞、范網厘清法定許可不適用于涉及互聯網媒體的絡轉轉載以及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和作品原意等問題;二是引導報刊單位和其他傳統媒體進一步改進內部版權管理工作,特別是載條針對報刊單位明確有關作品權屬提出了指導意見;三是鼓勵報刊單位和互聯網媒體積極開展版權合作,營造健康有序的新規網絡轉載環境;四是要求各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加大版權監管力度。
《通知》規定,版權布規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范網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絡轉并應當指明作者姓名、載條作品名稱及來源;報刊單位互轉已刊登作品,新規適用法定許可原則,但應當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互聯網媒體不適用此規定;網絡轉載他人作品,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和作品的原意。《通知》對《著作權法》第五條所稱“時事新聞”進行了界定,該“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等媒體報道的單純事實消息,但是凡包含了著作權人獨創性勞動的消息、通訊、特寫等作品均不屬于單純事實消息,互聯網媒體轉載時,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版權管理司司長于慈珂在會上表示,隨著近年來網絡媒體非法轉載他人作品現象的日益突出,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傳統媒體對此反響強烈。為此,“劍網2014”專項行動將規范網絡轉載列為重點任務之一,一方面打擊未經許可通過網絡轉載他人作品的侵權行為,另一方面積極推動完善網絡轉載許可付酬機制,引導各方就依法依規進行網絡轉載開展誠信合作。《通知》就是在總結“劍網2014”專項行動有效經驗的基礎上,積極回應社會關注,切實規范網絡轉載版權秩序,推動媒體融合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他指出,除法律規定的少數例外情形外,任何包含了獨創性勞動的作品均受《著作權法》保護,均要遵循“先授權后使用”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在網絡轉載中應該得到足夠重視和充分體現。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副巡視員趙旭雯認為,保護原創、保護版權是構建良性媒體生態環境必須遵循的自然法則。各方面要立足于合作共進、互惠共贏,在媒體形態不斷多元化,新舊媒體深入融合的大背景下,通過建立良性的版權機制,給內容以應有的價值,給創新以不懈的動力。南方報業集團編委虞偉分析認為,《通知》為原創內容生產商、傳統媒體提供了依法維權的平臺和武器,為傳統媒體轉型發展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新京報》編委全昌連表示,《通知》的出臺非常必要和及時,其中9條內容有利于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激勵做好原創,生產優質的內容,真正讓付出創造性勞動、智慧和汗水的著作權益人的成果得到尊重。“今日頭條”副總裁夏勇表示,“今日頭條”將按照《通知》要求,在尊重和維護版權的同時,積極探索與傳統媒體建立互惠共贏的生態圈。
《北京日報》和奇虎360分別代表傳統媒體和互聯網媒體在會上宣讀了《傳統媒體版權維權聲明》和《互聯網媒體版權自律聲明》。會議還舉辦了傳統媒體與互聯網媒體版權合作簽約儀式。在國家版權局相關部門的見證下,搜狐新聞與《湖北日報》、網易新聞與《法制晚報》、騰訊新聞與《光明日報》、“今日頭條”與《中國證券報》分別簽訂了版權合作協議。
責任編輯:徐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