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歲父社區安徽合肥。個歲為了給兒子上戶口然后辦理入學手續,兒引18歲的熱議王先生與4歲的兒子進行親子鑒定。王先生向媒體透露,幫扶兒子出生時,到位他只有14歲,律師孩子媽媽20歲,女方他們雙方已多年沒有聯系。應盡義務事件經媒體報道后,撫養引發眾多網友熱議。歲父社區有律師表示,個歲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發生關系,兒引于理于法都不應該,熱議作為孩子母親,幫扶女方應該盡其撫養義務。
安徽廣播電視臺經濟生活頻道消息,在安徽合肥,4歲的男孩小恩(化名)無人照顧,終日在大街玩耍。小恩出生時父母分手,當時父親14歲,母親20歲。出生后,小恩由爺爺撫養長大。其間,爺爺外出務工時,將小恩托付給另一朋友,對方一邊撿破爛,一邊照顧小恩。有時,有些好心人會給小恩買好吃的,買衣服鞋子。
為了讓孩子落戶上學,16日,小恩的父親王先生現身,做親子鑒定。王先生稱,戶口上完后,孩子將會和他哥哥的孩子一起上學。王先生表示,當年小恩出生幾個月后,他和女朋友就分手了,雙方一直沒有聯系。
小恩所在的合肥市分路口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前些天已經了解到小恩的情況,目前已經給他家進行了一定的幫扶。該工作人員表示,社區已經將相關情況上報,后續一定會幫扶到位。
17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系相關親子鑒定機構,工作人員稱,兩父子于16日來進行了親子鑒定,正常的鑒定結果需要等待7個工作日。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藍天彬律師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猥褻不滿十四周歲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藍天彬律師說,成年女性和不滿14周歲的男童發生關系,有可能涉嫌猥褻兒童,可能被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是否進行處罰,要綜合事實、證據,以及造成后果、社會危害性、主觀認識等。
湖北鳴伸律師事務所律師葉楨認為,14歲屬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并不健全,對社會的認知和判斷與成年人之間還是存在差異。此案中,成年的女方應該意識到兩人發生性關系之后所帶來的一系列后果。從法律和道德上來講,這種行為都是不應該的。
根據媒體報道,目前小恩的父親還沒有聯系孩子母親,但是作為母親,有撫養孩子的義務。葉楨認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孩子的父親、爺爺有權利要求孩子母親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葉楨提醒,無論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都應愛惜身體,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