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100元買的中獎刮刮樂
一張都沒中
心里不舒服才偷的……”
何某被抓獲時
被盜的刮刮樂均已被刮開
并兌換了獎金
近日
上饒市弋陽縣公安局民警
接到轄區鄭女士報警
稱她經營的彩票店
丟失了一整本刮刮樂彩票
民警趕到現場了解情況時
鄭女士表示
這本刮刮樂彩票
價值600元
民警第一時間調取現場視頻
查閱了大量視頻后
發現有位顧客十分可疑
在店主招待其他客人時
趁機在柜臺上偷取刮刮樂
并將刮刮樂隨手放在了懷里
民警通過分析研判
鎖定了違法行為人何某
并立即將其抓獲
據了解
何某當日和妻子
在體彩店買了100元刮刮樂
均未中獎
心里忿忿的何某決定
偷一本刮刮樂回家試試手氣
何某將偷盜來的刮刮樂均刮開
“中”了300元
目前
違法行為人何某
已被依法處行政拘留
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假如偷竊的彩票中獎了,算盜竊數額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男刮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刮樂解釋》第五條規定,盜竊不記名、中獎不掛失的男刮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刮樂有價票證的中獎,應當按票面數額和盜竊時應得的男刮孳息、獎金或者獎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計算盜竊數額。刮樂
盜竊記名的中獎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男刮有價票證,刮樂已經兌現的中獎,按照兌現部分的男刮財物價值計算盜竊數額;沒有兌現,但失主無法通過掛失、刮樂補領、補辦手續等方式避免損失的,按照給失主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盜竊數額。
簡單來說:偷彩票者的盜竊金額,應該由彩票本身的面值加上兌獎所得金額組成。偷來的彩票一旦中獎,中得越多,兌獎越多,處罰越重。當然,具體問題還得結合實際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