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拉吉)近日,西藏記者從自治區藥監局了解到,藥品月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電注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冊證重要決策部署,優化營商環境,將于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西藏為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藥品月日政務服務,我區將于11月1日起正式發放藥品電子注冊證。電注
據了解,冊證藥品電子注冊證發放范圍為自2022年11月1日起,將于由國家藥監局批準的西藏藥物臨床試驗、藥品上市許可、藥品月日藥品再注冊、電注藥品補充申請、冊證中藥品種保護、將于進口藥材、化學原料藥等證書以及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藥品電子注冊證與紙質注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證照具有即時送達、短信提醒、證照授權、掃碼查詢、在線驗證、全網共享等功能。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申請人須先行在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注冊并實名認證,然后進入網上辦事大廳“我的證照”欄目,查看下載相應的藥品電子注冊證,也可登錄“中國藥監”APP,查看使用電子注冊證。
需要注意的是,藥品電子注冊證不包含藥品生產工藝、質量標準、說明書和標簽等附件。上述附件以電子文件形式和藥品電子注冊證同步推送至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法人空間“我的證照”欄目,推送成功即送達,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申請人可自行登錄下載獲取。
此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申請人應妥善保管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賬號、電子注冊證及相關附件電子文件等;藥品電子注冊證使用相關問題可查看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電子證照常見問題解答”欄目。
自治區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自治區藥監局將做好藥品電子注冊證的應用推廣工作,加強對網絡藥品的監管與服務,積極推動藥品電子注冊證應用全面落地,為我區醫藥生產企業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