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孫蔚)近日,銷售下《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發現,過期沃爾瑪(湖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武漢和平大道分店因違反食品安全法規,食品司被兩次被武漢市青山區市場監管局處罰。瑪旗
沃爾瑪(湖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武漢和平大道分店因違反食品安全法規被處罰。處罰資料圖片
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市監處罰〔2023〕232號顯示,銷售下沃爾瑪(湖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武漢和平大道分店銷售的過期3包“宗家府切件泡菜”(商品條碼6935036481025)過期、3包“伊都拉面”(商品條碼6932623600067)過期。食品司被經查,瑪旗過期的處罰“宗家府切件泡菜”售價為12.5元/包、“伊都拉面”售價為16.8元/包,銷售下貨值金額合計87.9元。過期因違反食品安全法規,食品司被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瑪旗武漢市青山區市場監管局沒收了過期食品,處罰并對該公司罰款5萬元。
天眼查APP顯示,沃爾瑪(湖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武漢和平大道分店為全球零售連鎖巨頭沃爾碼旗下分店。沃爾瑪已在全國180多個城市開設了400多家商場。
記者發現,沃爾瑪(湖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武漢和平大道分店3個月來因食品安全問題接連被罰。6月6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公示顯示,沃爾瑪(湖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武漢和平大道分店的經營行為因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被武漢市青山區市場監管局處以罰款5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責任編輯:趙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