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小區震樓器事件引熱議 鄰里糾紛擾民難解
發布時間:2025-04-22 23:40:36 作者:證券時報 瀏覽量:843
近日,廣州廣州黃埔區夏港街道保稅社區某小區9樓業主支先生反映,小區因樓下住戶之間存在糾紛,震樓7樓住戶疑似安裝了“震樓器”報復8樓,器事一陣陣規律性振動的引糾紛噪聲持續了兩三年,也影響到他的熱議擾民正常生活。盡管他多次尋求幫助,鄰里但因各方無法強制進入7樓住戶家取證,難解問題始終未解決。廣州
支先生介紹,小區兩三年前7樓一位住戶因與樓上長期矛盾而搬離小區,震樓隨后的器事夜晚他不時感覺到樓下傳來規律性的低頻振動聲。原本是引糾紛樓下鄰居間的矛盾,卻間接影響到了他和家人。熱議擾民支先生多方排查后鎖定了7樓那位已經搬走的鄰里住戶。他懷疑7樓住戶是在家中安裝了“震樓器”,遠程遙控報復樓上鄰居。他先后多次尋求物業、社區居委會和派出所的幫助,各方也積極聯系7樓住戶進行協商,但對方不愿出面配合,由于沒有實質證據,各方都表示“無權強行進入7樓住戶家中”。受噪聲影響,8樓只剩下業主在住,其家人都已搬離。
支先生在網上搜索“震樓器”發現,相關商家稱該產品支持遠程遙控。他表示,去年11月民警到7樓住戶所在公司拜訪后,樓下的不明聲響暫停了幾個月,但今年3月底至今又開始發出噪聲。目前他和妻子已經在找房子考慮搬走。
記者與該小區物業公司和居委會工作人員上門查看,支先生樓下8樓住戶家測得的不明聲響剛過40分貝,而支先生家聽到的不明聲響大部分時間不超過40分貝。目前,居委會正繼續排查聲音源頭,并積極調解7樓和8樓住戶間的矛盾。
廣東秉甲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赫男表示,法律對噪聲的規定為“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產生噪聲,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即使低于排放標準,但達到了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即可以定義為噪聲,該行為依然違法。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孫宇昊則表示,根據民法典關于相鄰權的規定,如果使用“震樓器”長期故意制造噪聲妨礙鄰居等相鄰方的合法權益,相鄰方有權起訴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和賠償損失。維權一定要注意證據收集與固定,做好噪聲記錄與時間關聯性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