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同意與商保探索信息共享。商保式待商保發展要提速了,迎醫遇限和目前的保信基本醫保 DRG/DIP 以及公立醫院自付比例限制怎么調和呢?
筆者感觸:
醫保與商保原來是兩山相望,現在要從國道省道縣級公路上漸次打通了,息共享支未來商保也可能村村通,付方不再僅僅是制上防貧險那么點狹隘。是調和共同富裕下的高質量發展的商業健康險。對此,商保式待醫保足夠開放,迎醫遇限沒什么好遮掩的保信。
回到上述具體問題,息共享支基本醫保DRG/DIP是付方支付方式,醫保待遇報銷比例是制上待遇政策。商保看待這些中微觀事務,調和過去是商保式待朦朧、模糊、雖然沒有超視距,但少說辭、欠行動的。
商保迎來醫保信息共享,數據運行、洞察分析的宙斯盾有了。打個比方,就相當于有了雷達、聲吶,有了預警機和電子偵察機。加之本來就有的客戶核保核賠信息、健康管理策略,各路能量匯到一起,快要爆炸了。
回到上述具體問題,商保在醫保信息共享加持下,對支付方式、待遇運行的群體樣本、個體樣本,既能跳到其中看,也能超脫出來看。既能看數據,也能看要素,還能看行為。
商保繼續要做的事情很簡單,就是把數據、要素、行為的關系都盡量擺正。這里有一個以誰為本的重大問題討論。在理念層面,醫保是以人民為中心,商保是以用戶為中心。事實果真如此么?
以商保為例,現實里大概有三種甚至四種“以誰為中心”:以用戶為中心、以醫療利益為中心、以藥企利益為中心、以醫保利益為中心。
進一步地,這三四種“以誰為中心”不是單純的對立關系,有時是很講曲線救國的,一般總是條條大路通羅馬,會有共建共贏的意外之喜。
具體舉例:以用戶為中心,就是簡單地讓用戶自決么?不。商業健康險及支付端服務端合作伙伴可能會有專業意見輔助用戶決策。現實中不同利益、觀點都不斷摻兌、調和,結果是千人千面。
對保司來說,要建立兩層決策階段。一層是經營,一層是運營,在這兩層中又兼顧三四種“以誰為中心”、該怎么落地、該怎么迭代改善。
經營與運營之間,不總是相和的,有很多時候是相斥的,倒逼經營運營聯合求變。在變化過程中,不同保司節奏不同、方向不同,該行業的差異化必然形成。但并不碎片,新價值具有凝聚力。
感謝吳老師對本文的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