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得強制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昨日,學校學生省教育廳、不得保險省保監局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省教育保險工作聯合發出通知。強制《通知》要求,購買屬于商業保險范疇的意外教育保險,必須按照市場運作原則,傷害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重視風險防范及風險轉移工作,學校學生允許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面向學校、不得保險師生開展業務。強制但是購買,由于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屬于個人保險,意外每個學生、傷害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自由表達本人的學校學生意愿。學校鼓勵和提倡監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不得保險但不得把是強制否投保和入學報名等掛鉤,更不能歧視未參保學生,對特困戶家庭、烈軍屬子女等要給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