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蘭規定關于禁止的經關食物,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他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于飲血液、古蘭規定豬肉、經關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于飲動物。”又說:“信仰安拉的古蘭規定人們啊!飲酒、經關賭博、于飲拜偶像、古蘭規定求簽屬于惡魔的經關行為,故當遠離。于飲”故對于穆斯林的古蘭規定飲食方面而言,絕對不只是經關“不吃豬肉”這么簡單,“飲酒”是于飲更大的罪過。所謂“誦真主之名而宰”是說“宰殺牲畜的人必須是穆斯林,而且牲畜必須是在念完‘以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尊名起’而宰的”,并且牲畜必須是活的,穆斯林不吃“自死物”和“動物的血液”。屠宰時,要宰喉部,使動物少受痛苦。
2、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禁止信徒吃狗肉、貓肉、青蛙肉等,在海巴爾戰役后禁止人們吃驢肉。
3、關于水產類,根據真主的啟示:“海里的動物和食物,對于你們是合法的,可以供你們和旅行者享受。”(《古蘭經》5:96) ,不需要按照上述方式屠宰。
清真食品決不像一般人所膚淺了解的那樣,認為只要不出售禁忌肉食品,不用“大油”炒菜,或只用植物油,就合乎標準。穆斯林在飲食方面有本民族的特色的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狀、污穢不潔、性情兇惡、行為怪異的飛禽、猛獸及魚類,以及不反芻的動物,都屬于禁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