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險的重疾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去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能否解決重疾保險爭議中的理賠所有問題?重疾險究竟怎么買、怎么賠,難專成為保險市場今年關注的家招教買熱點。
記者了解到,保險撇開銷售時的重疾個別因素,重疾險的理賠爭議主要集中在購買時承保疾病與免責條款、合理索賠與理賠時效上。難專投保人購買重疾險產品,家招教買索賠時才發覺很多索賠內容屬于免責條款,保險切身利益未得到切實保障,重疾由此產生的理賠爭議不斷,給很多人造成重疾險“保死不保活”的難專印象。
日前,家招教買中意人壽保險專家接受采訪時表示,保險重疾險相對于其他健康險種,出險時往往關系到受益人的生命安危,且給付的理賠金對客戶治療至關重要,因此,很多保險公司出于人性化考量,理賠時作為優先級處理,希望能夠“雪中送炭”。
新 《規范》究竟解決了什么問題?理賠時,新《規范》是不是對保險公司多了約束?其實,《規范》主要是統一了保險行業關于重疾險產品的設計規格及免責條款中部分疾病的刪減及疾病描述,對于消費者而言,更多涉及的是新老保單的對照賠付問題,減少部分理賠爭議。
該專家建議,面對市面上形形色色的重疾險,消費者無論是購買還是理賠,都應注意以下細節,從而減少開支,順利理賠:
1、重疾險不能替代所有健康險。該險種只有在被保險人發生合同約定的疾病、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時,才能給付保險金。因此,需要配合其他類型的健康險產品,被保險人才能得到較為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險保障;
2、承保疾病并非越多越好。新版重疾險必須包含對6類 “核心疾病”的保障,其余19種疾病,各公司可自行選擇是否納入保障范圍。每種疾病的發病率都會影響費率的厘定。承保病種越多,價格越高。而有些疾病的發病率是很低的,投保涵蓋此類稀有疾病的病種特別多的產品反而不劃算。
事實上,科隆再保險公司日前發布的《重大疾病調查2007》報告顯示,盡管中國市場上的重疾險保單最多可以包括40種或更多種疾病,但是96.5%的理賠集中在10種疾病上,其中癌癥理賠率占84.4%。
3、出險時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確診后盡快通過電話、書面、傳真等形式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人并提出給付保險金申請,根據保險公司的指導,準備好理賠時必須的各種材料。同時,需要注意一點,重大疾病應由符合資質的醫院進行確診。若有特殊原因,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得到保險公司的同意,以保證賠付工作更快完成;
4、選擇提供優質服務的保險公司及專業代理人。購買時客戶是否能真正詳盡了解產品,理賠時效與結果是否盡如人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司和代理人的誠信及服務的專業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