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泉州前全本月起,醫療泉州第二批30家醫療機構正式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改革。機構至此,付費改覆蓋泉州DRG支付方式改革實現全覆蓋,革提提前一年完成國家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泉州前全
根據國家、醫療省醫保局關于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的機構工作要求,泉州第二批共30家醫療機構啟動DRG付費改革,付費改覆蓋其中公立醫療機構12家、革提民營醫療機構18家。泉州前全數據顯示,醫療2022年泉州首批28家醫療機構實施DRG付費后,機構2023年1—9月,付費改覆蓋群眾住院次均費用減少1219.1元,革提人均自付費用減少910.02元,DRG實際付費醫保基金支出占全市住院醫保基金支出達52.14%,順利完成國家醫保局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的指標任務。
DRG中文全稱是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是一種病例組合分類方案,即根據年齡、疾病診斷、合并癥、并發癥、治療方式、病癥嚴重程度及轉歸和資源消耗等因素,將患者分入若干診斷組進行管理的體系。實施DRG付費后,醫保支付模式由按項目付費轉變為按疾病分組打包付費。參加泉州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患者,在泉州列入DRG付費方式改革的醫療機構發生的中短期住院病例(≤60天),除城鄉居民生育定額補助等特殊情形外,均納入DRG付費管理。(泉州晚報記者高慧子 通訊員王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