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載7人的南平小型面包車,司機開車,延平副駕駛位坐一名學生,區西芹鎮全后面的座車5個座位竟然塞進了15名學生,嚴重超載達142%。竟塞進近日,人除駕駛員陳某因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司機被延平區法院判處危險駕駛罪,學生處拘役四個月,南平并處罰金20000元。延平
經審理查明,區西芹鎮全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期間,座車被告人陳某駕駛小型面包車在延平區西芹鎮運載學生到某小學上下學。竟塞進2016年5月,人除被告人陳某駕車超載學生上下學過程中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司機經查,陳某駕駛的小型面包車核定載人數7人,實載 17人,超員達142%。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從事校車業務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其兼具從輕、從重情節,法院在量刑時予以綜合考慮。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設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應以危險駕駛罪處罰,該案是南平市首例因嚴重超載以危險駕駛罪入刑的案件。
法官提醒,超載行為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嚴重后果,將影響千萬家庭的幸福,廣大駕駛員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自覺遠離超載行為,孩子的平安需要我們共同保障。(蔡榮秀 陳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