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證監重組有媒體獲悉,并購證監會對于并購重組政策,業績嚴控又作出新的承諾窗口指導。其中要求,調整并購重組時所做的套利業績承諾不可變更,不可調整;通過股東大會對已完成的證監重組并購重組約定的業績承諾進行調整,也要被嚴控。并購
一位北京券商保代透露:“這個要求是業績嚴控上周監管層舉辦的保代培訓會上透露出來的。”
窗口指導還表示,承諾對于規避重組上市,調整要嚴格監管。套利有些借殼交易,證監重組刻意打散標的并購資產股權,把大量表決權委托給他人,業績嚴控借此規避實際控制人變更的認定。但以后證監會將此認定為重組上市。
自去年5月首次明確并購重組監管政策最新五大方向以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監管持續升級,鳳凰財經在梳理了近一年的監管政策后發現,十個月的時間里,證監會曾數次提到“監管”二字,而伴隨著監管側重點的變化,證監會的“組合拳”在市場上效應不斷凸顯,并購重組市場呈現出“監管‘護駕’、穩中求進”的現狀。
據市場人士分析,2017年證監會并購重組新一輪的監管重點將布局在“五大風險”上,包括杠桿、交易、跨界、整合、減值風險等。
有券商人士指出,并購重組的意義在于推動市場發展、提高市場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并購績效、強化公司治理、鼓勵市場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