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4日,南平男交記者從延平交警大隊獲悉,通違因不肯接受交通違法處罰而逃往外地的法被延城男子江某,日前被警方抓獲。處罰等待他的外逃網將是罰款300元、記12分、多日處予行政拘留12日的終落嚴厲處罰。
今年5月,南平男交江某駕駛一輛無牌兩輪摩托車(車后載2人)在鼓樓街行駛,通違被執勤民警攔下。法被檢查過程中,處罰江某不僅不配合還與民警發生肢體沖突。外逃網民警發現,多日江某雖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終落但其準駕車型為B2(即大型貨車),南平男交并未取得兩輪摩托車駕駛證。由于準駕車輛不符、沒帶安全頭盔、駕駛無號牌車輛上路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民警依法扣留江某的摩托車,并告知江某15日內到延平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此后,江某遲遲不現身。6月15日,辦案民警書面傳喚江某接受調查時,江某已逃往廈門、泉州等地。 (張彬倩 陳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