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放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性藥新規國家國防科工局聯合下發通知,品生批要求各地藥監部門、產經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切實做好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審批工作。營企業審通知明確,放射自2019年12月1日起,性藥新規上海、品生批廣東、產經天津、營企業審福建、放射遼寧、性藥新規浙江、品生批河南、產經湖北、營企業審重慶、四川、陜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云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稱自貿區)所在地的省級藥監部門和地方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負責實施自貿區內放射性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的審批工作。自貿區以外區域的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審批工作,仍由國家藥監局和國家國防科工局負責。
通知規定,申請在自貿區開辦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將申請資料報送所在地省級藥監部門。所在地省級藥監部門參照《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會同地方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有關規定組織現場檢查,根據審查和現場檢查情況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由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核發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通知要求,自貿區所在地省級藥監部門應制定公布自貿區內放射性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審批的辦事指南、明確申報程序。
在自貿區以外區域申請開辦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申請資料報送所在地省級藥監部門后,由省級藥監部門按照原程序出具審查意見后報國家藥監局,審批工作由國家藥監局會同國家國防科工局按照《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執行。予以批準的,由所在地省級藥監部門核發許可證。
通知還發布了申請《放射性藥品生產許可證》和《放射性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資料目錄和許可證載明事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