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即“2+26”城市為期一年的環境強化督查已經結束,自然環境部近日向北京、部求辦問天津等20個市相關部門發出組建后首批督辦函,開督同時移交了督辦問題清單。題清自然環境部要求收到督辦問題后2個工作日內公開信息,單否否則或將量化問責。則問責行
自然環境部向20個市相關部門發出督辦函,業資要求地方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督辦問題整改落實工作,環境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部求辦問加大工作力度,開督嚴格規范要求,題清確保督辦的單否各類問題按要求完成整改。
“對督查發現的則問責行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類似問題,舉一反三,業資一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尚未開展或推進緩慢的環境工作,認真查找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進。”自然環境部指出,對排查不完全,虛報、瞞報整改完成情況,擅自降低任務要求,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信息公開方案》要求,自然環境部提出,20市相關部門在“我部公開督辦問題后2個工作日內,將督辦問題清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在當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自然環境部指出,將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
對督辦后仍推進緩慢的,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應當立案處罰而未處罰的,虛報、瞞報問題突出的,未按《信息公開方案》要求公開相關信息的,以及其他納入量化問責情形范圍的,自然環境部將依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提出問責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