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乳品有不同命名,乳業乳品同一命名對應不同乳品。廣告”日前,其辭在廣州第四屆(國際)乳業發展高峰論壇上,誤導上海市奶業協會副秘書長顧佳升等乳品專家在發言中認為,消費乳品行業的乳業乳品普遍混亂現象在于各類夸大其辭的廣告擾亂了消費者視線,并由此告誡消費者,廣告選購乳品只需在營養和方便上作出一個合理的其辭取舍。
乳品名稱普遍存在概念炒作
“乳品現在缺乏一個既能表述產品的誤導真實屬性,又能簡明扼要易辨易記的消費產品標識。”廣東省奶業協會副會長王丁棉表示,乳業乳品目前乳品名稱及標識很不規范。廣告一些乳酸奶品或乳酸飲料,其辭以酸牛奶來冠名,誤導有些產品故意在包裝盒上突出“乳酸奶”字樣,消費將“飲料”或“飲品”字樣縮少幾倍或者用顏色予以虛化,有意讓消費者在選購時發生視覺錯誤。
王丁棉認為,除此之外很多企業在推銷上炒作概念。一些企業將把牛奶中生物有機水分抽走的,進行所謂的“濃縮”,并在牛奶故意添加一些香精、增稠劑等添加物,從而使牛奶顯得更香更濃一些,并取名為“特濃奶”。還有一些企業在牛奶里人為地加入一些化學的、非生物活性的鈣源,并冠以“高鈣奶”的概念。
乳品廣告夸大其辭誤導消費
顧佳升認為,不同的殺菌工藝所形成的不同液態奶產品的性質,肯定是不一樣的,它們分別具有不同的優點和缺點。正因為這樣,才能夠滿足消費者在不同消費場合的不同需要。問題是乳品企業有責任讓消費者享有完整的知情權,不能停留在“都是好產品”的模糊說法上。“奶成分中的88%是水,但是不少業內人士并沒有意識到這也是營養,”顧佳升表示,按照國際慣例的要求:凡是脫水濃縮的奶品,必須在其標簽上注明食用時應加入多少水才能回復到“奶”。值得指出的是,對奶整體蒸發脫水的結果只能得到一定濃縮比的煉乳而不再是“奶”了。
據悉,這一混亂現象業內普遍存在,即便奶業內部人士也經常犯困。原因在于各類廣告夸大其辭,形成了消費者理解屏障。顧則認為必須警惕誤導市場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