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麥演出市場空前火熱,網被也使得諸多票務問題浮出水面。質疑則票務平臺搶票界面進不去、市價賣付費時顯示“庫存不足”、場加票源數量少……“搶票”“退票”“黃牛”等詞語頻頻出現在消費者的票票“吐槽”聲中。演出市場“一票難求”,難求二級市場卻仍有大量門票轉手,背后甚至有賣家展出全場座位圖,潛規稱任意座位都有票在售。大麥
日前,網被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收到傅先生的質疑則投訴稱,自己在二級市場加價購買的市價賣演唱會票,出票方卻為大麥網。場加傅先生懷疑大麥網扣留了部分演唱會門票,票票在出票前再高價賣到二手市場。事實真是如此嗎?票務市場的價格擾動究竟是供需失衡還是人為溢價?“一票難求”背后又有何潛規則?對此,央廣網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
網上的二手“余票”從何而來?
“我在某個二級票務平臺App上訂購了兩張10月28日張惠妹在重慶的演唱會門票,每張門票原價為980元,二級票務平臺App上銷售的價格為每張1349元,此外還另收取了135元的服務費,兩張演唱會門票共計花費2833元。在訂購并成功出票后,我卻發現在該App上顯示的出票方為‘大麥網’。”10月份,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收到了傅先生的實名投訴,質疑大麥網在二級市場加價賣票,擾亂了票務市場的價格秩序。
傅先生告訴央廣網記者,早些時候在大麥網公開發售該演唱會門票的時候,所有門票在幾秒內即顯示售罄,而二級市場上卻可以買到由大麥網提供的溢價票。
傅先生在二級票務平臺App的購票截圖(圖片由傅先生提供,央廣網發)
央廣網記者聯系了傅先生所述的二級票務平臺App,該平臺客服告訴記者,該平臺為演出票的買賣雙方提供信息和撮合服務,平臺上所有的票品都是由賣家在不同渠道入手并在平臺定價掛售的,平臺自身不銷售任何票品和商品,平臺上的票品均由入駐平臺的商戶自行掛售。按照監管部門要求,賣家需持有《營業執照》和《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方可掛售演出類的票品。
二級票務平臺的門票來源渠道有哪些?是否合法?對此,上述平臺客服并未做出直接回應,只強調稱,“平臺所有供票的賣家都是有進行過嚴格篩選的,且一定都是有正規經營資質的商家。平臺的所售票品都會經過平臺驗票的,絕不會售賣假票損害公司信譽和后續經營。”這意味著,只要持有上述資質證明,即可在二級票務平臺售賣演唱會門票。
“大麥網作為中國最大的演出票務平臺之一,對于公開發售的門票數量卻一直不予披露,比如一共發售多少張票,有多少比例是面向消費者發售的,需要有一個向消費者公示的渠道。”傅先生對記者表示。
對于傅先生提到的公開發售門票數量的公示情況,央廣網記者發現,像大麥網這樣的票務平臺,有的演唱會場次會公示初始開售門票的總數量,有的卻沒有公示,這又是為何?央廣網記者多次致電大麥網客服電話,但電話始終處于忙線狀態。大麥App在線客服則回應記者稱,初始售票數量是根據頁面顯示的信息為準,頁面沒有顯示的話,大麥網也核實不到具體情況。
在大麥網平臺觀演須知頁面,不同演出對門票數量的展示有差異,有的演出未展示門票數量。
央廣網記者與大麥App在線客服對話截圖
“初始開售門票總數量是否公示可能會影響消費者對門票供應情況的了解,進而影響購票決策。”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員王鵬告訴央廣網記者,“保障售票數量的公開透明化需要票務平臺加強管理,明確告知消費者門票供應情況,并確保信息的真實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大型演出必須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且門票公開售票率不得低于85%。但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門票公開售票率是否真的可以到達85%的比例?
“《通知》中明確了85%的門票公開售票率,但是沒有規定什么時候或什么期間內要把85%的門票全部售出,所以在公開發售時票務平臺可能會預留一些門票,等著價格發生變化的時候或漲或跌或拋或留,或有一些其他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央廣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所以85%雖然看起來是一個比較高的比例,但落實起來是否應該更加透明化。如果執行‘強實名制’,就必須要配合相應的退票機制,有一個人退票,票務平臺就應該增加一張票,包括退票的數據情況也應該對消費者公示,但目前這個流程并未透明化,其中可操縱的空間也是很大的。”
票務平臺發售的門票究竟被誰“截胡”?網上“余票”又是從何而來?黃牛人士小A告訴央廣網記者,“大部分‘黃牛’手里的票是來自票務平臺或票務平臺的內部員工。票務平臺公開發售門票數量的比例應該到不了85%,且公開發售時的座位都不會特別好,基本都是中部或者后部的位置,因為中后部的位置即使到了‘黃牛’手中賣價也不會太高。”
那么,大麥網是否存在保留部分演唱會門票再高價賣門票到二級市場的行為?在“強實名制”且公開售票已結束的情況下,為什么二級市場還能夠出現從大麥網買到的“強實名制”的電子票?如何保障普通用戶的購票公平性?……針對以上問題,央廣網記者向大麥網發送了采訪函,截至記者發稿,暫未收到回復。
天價門票是因供需失衡還是各方“合作”牟利?
“我之前找‘黃牛’咨詢了周杰倫9月份天津站演唱會門票價格,原價500元一張的門票,‘黃牛’售價為3600元兩張連座,原價700元一張的門票,‘黃牛’售價為3900元連座,而另一個‘黃牛’售價更高,700元的門票售價為4000元連座。”消費者陳女士告訴記者。以此推算,周杰倫該場演唱會門票部分座位的價格溢價已逾3倍。
圖為陳女士與某“黃牛”詢價截圖(陳女士供圖,央廣網發)
實際上,明星熱度不同,場內座位不同,“黃牛”票的價格也不同。“像張學友、林俊杰、周杰倫、五月天、薛之謙等明星的演唱會熱度比較高,他們演唱會門票的溢價就較高,大概溢價1-10倍不等。”小A坦言,“強實名制”下,對“黃牛”的影響程度并不高。“我們有自己的代拍團隊,可以提前錄入購票者的身份信息,在票務平臺發售時通過專門的機器進行搶票,得票率比較高。”
不過,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副主任張菲菲則對央廣網記者表示,黃牛“代搶業務”存在著巨大的安全隱患,尤其是在信息安全上,購票基本所使用的證件均為身份證,身份證號不僅包括個人的出生年月日、戶籍所在地等信息,后四位更是被當前各個市場用于各類驗證信息,消費者需要增強防范意識,拒絕此種搶票方式。
據了解,大型演唱會公售門票一般分多輪次,通常是預售門票、正式開票、二次開票,演唱會開演前還會有部分回流票再次公售。但由于票務數量并未公開化、透明化,導致部分票務平臺的門票出現在二級市場,很多普通消費者只能加價購買。
“如果演唱會門票確有在二級市場被大批量倒賣的情況,票務平臺必然難辭其咎。”張菲菲告訴央廣網記者,“一方面,如果票務平臺沒有與黃牛‘串通’,而是被單純侵入計算機系統,那就涉及平臺監管不力,對于公民信息被泄漏承擔不可推卸的民事和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技術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絡安全,防止網絡安全事件的發生;發生網絡安全事件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減少用戶數據的影響范圍,并向用戶及時告知有關情況。因此,票務平臺負有保護有關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的義務。”
張菲菲分析,“另一方面,如果票務平臺與黃牛‘串通’,故意實施放票行為,票務平臺應當與‘黃牛’共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情節嚴重,還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均有相關的規定。”
“如果故意在技術手段上為黃牛提供幫助或縱容,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或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張菲菲稱。
朱巍也對記者表示,如果消費者從第三方平臺購買到了一些出票正規的實名認證的門票,這就意味著票務平臺可能出現了一定的瑕疵,在這個過程中門票沒有被銷售,而是直接到了二級市場,這就存在了“黃牛”倒票的情況。他建議,如果消費者發現這樣的情況,可以去公安機關進行舉報,加大對不法分子的處罰力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演唱會門票屬于著作權法所規定的‘復制品’,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進行倒賣屬于違法行為。因此,演唱會門票是不可以被倒賣的。”王鵬表示,“大麥網等票務平臺應該對所售門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出現門票被倒賣的情況,平臺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天價演唱會門票頻現,這背后是市場法則下的供需失衡還是各方“合作”牟利?對此,朱巍認為,票務市場公開售票時的價格是固定的,不同位置對應不同固定價格的票價,但在最初售票時,票務市場很難把握這場演唱會的價值,所以在銷售的過程中就可能出現主辦方內部、票務平臺、二級市場等各方串聯“合作”牟利。若市場對票務的需求量很大但供給量不足,供需關系失衡就會導致門票價格被“炒”高,在票價已固定的情況下,就會把牟利之“手”伸向二級市場甚至三級市場,通過這種“黃牛”倒票的方式來獲取高額利潤。
“這也能反映出現在對于演唱會的供給量是不夠的,演唱會的門票成為了一種稀缺資源。朱巍建議,應進一步放開門票的售票渠道,增加供給量,才能進一步減少亂象的出現。“除了這幾個傳統的票務平臺,我認為應該開拓多個渠道銷售演唱會門票,比如短視頻平臺、小程序等,把渠道完全透明化地交給市場來運營。此外,也可考慮將演唱會門票價格定為浮動的機制,當供需關系發生變化時,門票的價格也隨之浮動。”
“強實名”攔不住高價票,“黃牛”亂象幾時休?
今年以來,有關演唱會門票的事件屢登熱搜,多家粉絲團紛紛開啟“門票保衛戰”。
“我們寧愿不看這場演唱會,也堅決不去買‘黃牛’票。”某明星的資深粉絲朵朵告訴央廣網記者,“我們有幾個粉絲一起做了一個微博賬號,自發抵制‘黃牛’票。有些人是真的‘黃牛’,我們會偽裝成買家套出該場演唱會的座位號,再將這些證據公布到微博上,呼吁粉絲們不要購買這些座位號的門票。還有些人是假的‘黃牛’,他們手里根本就沒有票,目的就是騙粉絲錢,一旦在社交平臺上收款之后就把你拉黑,錢也很難追回來。”
朵朵表示,他們還會在微博上進行相關知識的科普,在粉絲團中自發形成抵制“黃牛”的風氣。“我們都秉持著不管門票降價還是漲價都不去買‘黃牛’票的原則。因為這是一個破壞市場的行為,我們改變不了大家,但是都希望來聽演唱會的粉絲是可以買到原價的票來看的,而不是要花大價錢。”朵朵認為,“如果大家都抱有理智的心態,‘黃牛’的生意也沒有辦法做下去。只有大家一起抵制‘黃牛’,演藝市場才能越來越好。”
面對票務市場亂象,《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中也明確要求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即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證件只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強實名制”下,演出市場有何變化?“黃牛”亂象是否有進一步遏制?
“‘強實名制’政策影響了部分小‘黃牛’,對于背后有資源的二級平臺來說,仍然可以正常售賣‘黃牛’票。”小A向記者透露,“只不過對普通消費者來說,由于需要綁定身份信息且無法轉贈,購票價格可能會更高。但只要你有錢,買第一排最中間的座位都可以。”
對于“黃牛”票泛濫的現象,該如何進行進一步的監管和打擊?張菲菲認為,需要多方的協調配合。“目前法律已經有明確對‘黃牛’類的違法行為的制約條款,但缺乏進入場的身份證、購票人、持票人三人一致的硬標準,讓黃牛鉆了空子。”張菲菲指出,“法律效果的實現并不能僅僅通過立法,更需要執法、司法、守法、監督等等多個角度的協調配合。”
對于“黃牛”行為存在監管難的問題,張菲菲表示,其中的主要原因是難取證、難留證,且搶票軟件等伴隨著高科技違法犯罪,需要加強司法隊伍建設,努力發展“反搶票”技術。“一方面,要努力解決消費者的購票難、退票難、維權難的問題。另一方面,需要利用多方平臺,進一步進行普法宣傳,讓消費者明確自己手中的權利,了解具備的法律武器,才能讓消費者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張菲菲強調,“只有消費者團結起來,拒絕‘黃牛’票,拒絕溢價工作票,才能讓黃牛們徹底失去動力。”
當演唱會、音樂節遍地開花,消費需求在進一步釋放時,如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成為了重中之重的問題。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其中之一就是公平交易的權利。之所以消費者對票務市場抱有意見,就是因為同樣位置、同樣場次看同樣的內容,但購買渠道不同、時間段不同等,演唱會門票的價格差距較大,甚至票價可能翻倍增長。”朱巍表示,“到底是渠道出現問題,還是演唱會主辦方刻意為之來獲取更多利益?在這方面需要給消費者一個交待。”
朱巍指出,另一個就是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在看一場演唱會之前,所獲得的信息可能僅是演藝內容、時間和地點,對于在哪里能買到價格公平的票、如何保障自己的觀演體驗等,在目前的市場中都無法給出答案。“比如前段時間的‘柱子票’事件,消費者買了演唱會門票卻被現場的柱子擋住了所有的表演。”朱巍舉例稱。
朱巍建議,票務平臺可以通過AR、VR的方式,讓消費者提前感受演唱會現場的觀演體驗,同時,也可開辟線上多渠道的觀演方式,如短視頻直播等,打通新的觀演渠道,進一步減少“黃牛”亂象的出現。
對于演唱會市場接下來能否延續火爆態勢,上述多個受訪者認為,將會逐步回歸理性。“在‘強實名制’規定的出臺下,我相信,留給“黃牛”的生存空間一定是變小的。”張菲菲表示,“近期有關演唱會、競技體育門票搶票的新聞層出不窮,其實一定程度是由于文娛類活動全面復蘇、消費回暖,消費者對于文娛活動的短期需求量飆升,伴隨著文娛活動的全面開花、各類項目的啟動,相信演出市場的購票理性馬上就會回來。”(應采訪對象要求,傅先生、陳女士、小A、朵朵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