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法院新華聯文化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未清償到期債務及涉訴的求新公告。
觀點新媒體從中獲悉,華聯新華聯及下屬子公司因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債券收購及債務重組糾紛,執行組債涉及債務本金合計8.80億元,為重務本華融資產依據公證債權文書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立案。金及
該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收益《執行通知書》【(2022)京03執1254號】,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億元清償義務,執行標的法院為重組債務本金及重組收益共90,698.67萬元、重組債務逾期還款后的求新重組收益及為實現債權及擔保權利發生的費用。
截至本公告日,華聯新華聯發生的執行組債其他尚未披露的未達到披露標準的訴訟事項涉及總金額合計26,174.03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為重務本9.86%。除此之外,金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收益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新華聯于公告中稱,目前法院尚未強制執行,暫未對公司及子公司的生產運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