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上次報道的女為年曾年套時候我才44歲。今年過完春節我47歲,亡弟網聊快50歲了。追兇”2月14日,和嫌李海玉略帶興奮地告訴記者,疑人她收到了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的取信書面告知,她追尋了26年的女為年曾年套“兇手”易某華,因涉嫌故意殺害她的亡弟網聊弟弟李煥平,被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追兇
湛江市檢察院寄給李海玉的和嫌審查起訴通知(受訪者供圖)
1992年底,李海玉9歲弟弟李煥平被易某華從學校帶走。疑人3個月后,取信警方在一片甘蔗地發現一具疑似尸體。女為年曾年套李海玉的亡弟網聊家人辨認后確定為李煥平,將尸體在當地落葬。追兇
1997年,20歲的李海玉開始天南地北地追兇。期間她被人騙過錢,差點被拐賣,丈夫與她離婚,父親郁郁而終。2016年夏天,李海玉找到已經更名為易某青的易某華,與對方搭訕,之后網聊三年套取信息。
“2019年3月5日,他終于承認這兩個名字都是他。”李海玉說,2020年5月,易某華落網后供述了作案過程,但當年埋尸的地方多次施工,尸體已無法找到,案卷材料又丟失,無法形成證據閉環,易某華后被釋放。
“他們家就在我家的隔壁鎮,這兩年我一直焦慮失眠,聽力開始出問題。”李海玉說,這次易某華被移交起訴,希望能有一個確鑿的結果。
1 9歲弟弟被人帶走后遇害
女子追兇26年找到改名后的嫌犯
1992年底,李海玉的父母在湛江承包甘蔗地的時候,收留了一名邵陽老鄉,雇請他砍甘蔗。“那時候這位邵陽老鄉說他名叫易某青。他干了一個月,休息了兩天,算工資時要扣兩天的錢,他同我爸媽發生了爭吵,之后跑到學校,謊稱我媽病重,把我9歲的弟弟騙走了。”
3個月后,警方在離學校不遠的甘蔗地里,發現了一具高度腐爛的尸體。“那時候我媽媽回老家照看我和姐姐,我三姐和父親去看尸體。尸體已經殘缺,認不出來。但衣服是弟弟的,手掌上有個六指,也是弟弟的特征。”
李海玉說,父親將李煥平殘存的尸骨葬在一棵大樹旁,等待日后遷回老家,之后因為擔心李海玉和媽媽的身體,向她們隱瞞了李煥平遇害的信息,只是私下在尋找易某青。而警方對易某青的通緝,遲遲未有結果。
李海玉說,易某青的老家就在她家隔壁鎮,她一直以為弟弟是被易某青拐走了。1997年,李海玉20歲,一邊外出打工,一邊打聽易某青的消息,一旦有消息就前往尋找,幾乎走遍了云貴川和江浙、兩廣。
期間,有人騙過她的錢,有人以帶她找弟弟為由試圖把她拐賣走。“吃虧多了,我自己看破案劇,學習套話技巧,學會了四川話和一些粵語,外出的時候從來不跟別人起沖突,為了省錢都是睡公園或者火車站廣場。”
2016年,李海玉在易某青家附近蹲守時,突然與易某青打了照面。“我當時很激動,有些發抖,使勁咬著舌頭強迫自己淡定。然后用工友妻子的身份搭訕,跟他套近乎,加了微信,才知道他已經改名為易某華。”
李海玉說,她花了3年時間與易某華網聊,經常有意無意地打聽他在什么地方打工,以便隨時掌握對方的動向。直到2019年3月5日,易某華在微信上承認,易某青是他青年時期用的名字,兩個名字都是他。
李海玉與易某華的聊天記錄(受訪者供圖)
“自從弟弟出事后,我爸爸便一直郁郁寡歡,經常獨自出去半年、一年,沒幾年就去世了。我常年瘋了一樣出去找人,丈夫帶著女兒跟我離婚了。我一直以為能找回弟弟,還攢錢蓋了兩層小樓,后來沒錢了,蓋了一半。我想讓弟弟回來的時候還有個家。”李海玉說,直到2020年5月,易某華被警方抓獲,供述了殺害李煥平的過程,她才知道弟弟早已不在人世。
據當地媒體報道,易某華落網后懺悔稱“對不起那個孩子,被抓了是一種解脫”。
2 嫌犯曾因證據丟失不被起訴
廣東省檢復查補充新證據移交追訴
2020年7月8日,湛江警方曾到埋葬李煥平的地方進行挖掘,但未找到李煥平的遺骸。
“我三姐當年去認過尸體。她說弟弟確實遇害了。”李海玉說,埋遺骨的位置多次種樹、修路,她也找不到準確位置了。警方撤離后,她用手在現場扒拉了好久,很想找到弟弟,哪怕是一根骨頭。
易某華被抓半年后獲釋回家。2021年2月,湛江市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易某華被抓獲歸案后供述稱,1992年農歷10月某天下午將李煥平帶到邁車坎村村前的甘蔗地里,用刀捅死李煥平后逃離現場。本案證據僅有易某華供述、證人證言及部分書證,其中部分村民的證言證實易某華將李煥平騙走,但無法證實易某華將李煥平殺害,作案現場僅有易某畢本人的供述,無其他證據印證;李煥平的姐姐稱,當年甘蔗地里發現的尸體的手指特征與李煥平的六指特征類似,但因本案關鍵證據包括現場勘查筆錄、照片、尸檢鑒定及現場提取的作案刀具均已缺失,無法補正。且有證據表明,甘蔗園里發現的尸體的身高、死亡時間存在多處疑點。檢察院在審查案件期間,要求公安機關窮盡辦法補充相關證據,包括尋找尸體重新作鑒定,但未能找到尸體。因此,根據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甘蔗園發現的尸體就是李煥平;本案的現有證據無法形成緊密、閉合的證據鏈條,未能排除合理懷疑,認定易華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李海玉說,她得知這一消息后經常失眠,聽力開始出現衰減。“我在毛坯房間里養了20多條流浪狗,曾經想著訓練它們,把易某華騙進來咬死。但我還是想讓他受到法律制裁。這幾年一直在申訴。”
2022年11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出具的《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顯示,該院在立案復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該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李煥平的犯罪事實,易某華構成故意殺人罪,決定撤銷此前《不起訴決定書》,將案件移交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2022年廣東省檢察院認定的犯罪事實(受訪者供圖)
李海玉表示,并不清楚補充到了什么新證據,“我只知道,當地警方在2022年2月重新去那附近尋找了一次尸骨。今年春節前,也就是2月6日,接到了檢察院電話通知,說易某華之前已經被逮捕了,案子移交給他們檢察院了,會寄一個文件給我簽字。2月14日,我收到這個文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