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玻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工業該標準制定的大氣讀經原則是什么?適用哪些范圍?一起來看。
一、污染物排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的放標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
我省大氣環境形勢嚴峻,對重點行業的準解污染治理水平和環境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提出了更高的驗交要求。2022年1月,川省省政 府印發的玻璃《四川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提出“推進陶瓷、玻璃、工業鍋爐、大氣讀經釀造、污染物排水產養殖尾水等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制定”。放標2023年11月,準解國務院印發的《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中提出“加快完善重點行業和領域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能耗標準?!币约啊肮膭罡鞯刂贫ǜ訃栏竦沫h境標準”。
玻璃工業是傳統的重污染行業,是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細顆粒物重要排放來源之一,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通過二次轉化生成的硝 酸鹽、硫 酸鹽是秋冬季大氣污染的重要影響因素。當前我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壓力持續加大,必須進一步加強玻璃工業污染減排力度。
目前,現行國家標準已經不能滿足我省對玻璃工業大氣污染排放的管控要求,河北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等省已先后出臺了更嚴格的玻璃工業地方標準。為進一步降低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通過制定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進一步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促進玻璃工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四川省玻璃工業大氣污染排放現行標準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一是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寬松,不利于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污染防治。近幾年,我省玻璃行業除塵脫硫技術已較為成熟,SCR脫硝技術也在玻璃行業得到推廣,復合陶瓷濾筒除塵脫硝一體化等高效治理技術也逐步得到應用,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水平已明顯下降,GB 9078-1996、GB 26453-2011、GB 29495-2013以及GB 26453-2022中的部分排放限值較寬松,不能發揮有效約束作用;二是污染物控制指標不全。玻璃熔窯廢氣脫硝過程中存在氨逃逸,氨的裝卸、貯存、輸送等過程存在無組織排放,GB 26453-2022中僅規定了有組織氨排放限值,未制定無組織氨排放限值。
三、本標準制定的原則是什么?
一是銜接性原則。以國家標準GB 26453-2022為基礎,結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污染物排放限值,與國家標準相當或嚴于國家標準。二是先進性原則。研究國外發達地區玻璃行業污染控制技術發展狀況,結合國內工藝和技術發展現狀,基于本地實際情況,以促進環保技術進步為原則,制定此標準。三是可行性原則。結合本地區污染水平和治理能力,充分衡量客觀科學、技術可行、經濟合理、操作可行四方面,制定排放標準,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四、本標準制定的技術路線是什么?
本標準制定的具體技術路線如下:首先,通過資料收集和調研等途徑掌握我省玻璃企業的分布情況,核算全省玻璃企業污染物排放量,確定現場調研測試的選取原則,確保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及攀西地區都有所覆蓋。其次,采用煙氣煙塵測試設備對不同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測試,包括不同工段有組織、廠區廠界無組織污染物排放濃度,分析玻璃行業污染排放特征,掌握重點排污環節。第三,采用現場調查的方式掌握不同工段所采取的大氣污染物控制措施,通過測試和調研的方式獲取各種措施的治理效率,確定排放限值。第四,赴河南、河北等省調研學習玻璃工業污染治理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為標準制定提供借鑒。最后,通過咨詢相關省級部門、市(州)生態環境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專家和領導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進行反復修改和完善,最終形成標準文本。
五、本標準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本標準規定了我省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及實施與監督要求,適用于現有玻璃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六、本標準不同區域、不同工段劃分的依據和內容是什么?
我省地域廣闊,不同區域大氣環境質量、行業治理現狀、經濟發展水平等差距較大,為充分體現標準的公平性、針對性和科學性,分為甘孜、阿壩和涼山州以及其他城市執行不同標準限值。
實際測試數據表明,不同生產過程污染物排放特征不盡相同,故分為玻璃熔窯,鍍膜尾氣處理系統,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原料稱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風生產設施等4個生產過程,不同生產過程執行不同排放限值。同時,考慮到不同類型產品的差異性,對甘孜、阿壩和涼山州以外的其他城市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進行差別化管控,平板玻璃工業NOx排放限值為300毫克/立方米;針對其他玻璃企業規模小、脫硝設施安裝運行成本相對較高等特點,規定其他玻璃NOx排放限值為350毫克/立方米。
七、本標準中污染物控制項目和限值確定的依據是什么?
本標準在借鑒相關國家標準和國內其他地區排放標準制定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以保護人體健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首要目標,選取排放量相對較大、且可實施控制和監測的污染物。
玻璃熔窯污染排放相對復雜,主要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氯化氫、氟化物、以及砷、銻、鉛及其化合物;鍍膜尾氣處理系統主要排放顆粒物、氯化氫、氟化物、錫及其化合物;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主要排放非甲烷總烴(NMHC)、苯系物和苯;原料稱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風生產設施主要排放顆粒物、鉛及其化合物。標準根據各生產過程污染排放特征選取相應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實際測試數據表明,除塵設施升級改造后各生產過程顆粒物濃度差異較小,故執行相同顆粒物排放限值。玻璃熔窯、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根據實測濃度及污染治理設施最 佳治理效率確定排放限值。
針對無組織排放,企業邊界主要排放氨、苯、砷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廠區內主要排放顆粒物,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廠房周邊還排放NMHC,排放限值根據實測濃度及污染治理設施最 佳治理效率確定。
八、本標準的實施將對改善我省大氣環境質量產生哪些積極影響?
本標準實施后,我省各市(州)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將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大氣環境質量將有一定改善。以2020年全省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為基準,標準實施后全省玻璃行業將減排0.85萬噸PM10、0.81萬噸PM2.5、0.84萬噸SO2、0.73萬噸NOx,減排比例分別為60%、60%、75%、50%。因此,本標準實施后,我省玻璃工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將大大降低,環境效益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