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農民進城買房,農民宅基地要被收回?4種情況會被收回,進城注意避免!買房免
前幾天,宅基種情筆者在老家村子里閑逛。地被現在村子里人們逐漸有錢了,被收房子蓋得是回注一家比一家好,很多都是意避兩層樓。不過,農民筆者發現,進城有一處房子,買房免外墻上卻被人用紅色筆寫了這樣幾個字:在外購房戶。宅基種情這是地被什么意思呢?
后來又發現,只要村子里在城里買房的人,老家房子上都有這個標記,這是村里統一打上去的。問了幾個人,都不太懂是什么意思,還有人說這是進城買房的人,先標記出來,以后就要收回農村的宅基地了。這是真的嗎?
筆者又找一位村干部咨詢,原來并不是要收回宅基地,而是跟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有關。我們知道,國家對農村居住條件差、家庭生活困難的人都有一項救助政策,就是農村危房改造。凡是住房達到危房級別,而家里條件特別差的農村人,會由國家出錢,幫助他們修繕或者新建房屋。
但如果是這一種情況,就不能領取危房改造補貼:雖然農村老家房屋達到危房標準,但除了這套房子,在農村還有其他房子,或者已經在城里買了房子,這樣的情況,不能被列為危房改造對象,不能領取補貼。
為了方便區分,很多農村在已經進城買房的農民的房子上,會做出“在外購房戶”之類的標記。這樣,不管這套房子是不是危房,都不能領取危房改造補貼。
因此,房子被打上“在外購房戶”標記的農村人,宅基地并不會被收回。但這并不意味著,宅基地只要到手,就不會被收回。如果出現以下4種情況,還是存在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的“風險”。
1、進城村民,房屋坍塌達2年以上
農村房屋,如果沒人居住,無人維護、管理,時間一長,就容易自然坍塌。我們知道,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民只有使用權。但農民自己建的房屋,所有權卻是歸農民自己的。并且,宅基地實行“地隨房走”的政策,可以說農民有房,就能有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權。
如果進城農民,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屋自然坍塌,時間超過兩年,那么就沒有“地隨房走”這一說了。因此,房屋倒塌一段時間后,一般來說,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重新分給村里需要的人使用。
2、建新但舊的宅基地還留著不交的
現在農村宅基地都是“一戶一宅”,一戶人只能有一處宅基地。有的農村人因為外遷或者搬家,在新的地方建好了房屋,但卻不把原有的宅基地交還給村集體。這樣的情況,老宅基地也是要被收回的。
3、分到宅基地后長期閑置
農民想要建房,必須先有宅基地。農村人口不斷增加,但宅基地卻是有限的,因此,宅基地越來越稀缺。而有的農村人,因為種種原因,分到宅基地后卻遲遲不建房,而是一直閑置。如果閑置時間超過兩年,也是有被村集體收回的可能。
4、搶占或違法占地不符合規劃
有的農民,未經審批,私自占用村里土地建房,還有的搶占別人宅基地建房,這樣都可能被無償收回。
毫無疑問,農村宅基地跟承包地一樣,越往后越值錢。因此,農村人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現上面這4種情況,如果被收回,那就損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