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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則交通法規基礎知識哪些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順口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溜交方可上路行駛。通法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未登記機動車,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來源證明;
3、機動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標志和保險標志,并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或者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沒收、扣押機動車號牌。
(二)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的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駕駛人應當認真檢查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零部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患有妨礙機動車安全駕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外,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數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并重新考試;考試合格者,憑機動車駕駛證交回。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一年內無累計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三)機動車交通法規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或者在危險路段行駛,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采取緊急制動措施。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超車:
1.前車在左轉、掉頭、超車;
2.有可能遇到對面的車;
3.前車是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者工程救險車;
4.通過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繁忙路段等。不具備超車條件。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