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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教育部9月一日在其網站發文回應網友提問,示購稱教育部與新聞出版總署正在加緊修訂《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教輔材料的定材得強編輯、印刷、料學出版、制購資料發行工作,學校校并將治理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問題作為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重點之一。
據了解,今年四月,教育部等七部門出臺《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對教輔材料出版、印制、發行等環節的監管,繼續開展對盜版教輔材料專項整治工作,堅決打擊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行為,切實提高中小學教輔材料編印質量。
今年8月,新聞出版總署下發《新聞出版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管理的通知》,從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管理、印刷復制管理、發行管理、材料質量管理、價格管理、市場管理等6個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新聞出版局立即組織對本地區2010年以來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印刷復制和發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檢查,根據檢查和整改情況,新聞出版總署將采取明察、暗訪形式,對檢查和整改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
有專家指出,教輔泛濫帶來三大害處:增加學生的課業負擔,導致學生書包越來越重,精神壓力也過重;給貧困學生家庭帶來新的經濟負擔,許多貧困學生家庭不堪重負;帶來了一些不良社會現象,確有少數學校通過定購教輔獲取"回扣",容易引發腐敗行為。
根據《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禁止將一切形式的教輔材料編入《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學校訂購、中小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購買、發行部門不得向學校征訂或隨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輔材料。
同時,根據規定,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及省級新聞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社會監督電話,接受學生、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對群眾反映的有關教輔材料出版、發行和使用中的問題,新聞出版總署和教育部根據該辦法并按各自的管理權限調查處理。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