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5月31日,鐵拳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行動型案發布“鐵拳”行動第三批典型案例,安徽聚焦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等違法行為,公布個行涉及食品、起典服飾、例涉玩具、及多兒童餐車等多個行業。鐵拳
牛某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1月11日,行動型案安徽省宿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牛某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安徽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犯罪,公布個行本案已移送公安機關。起典
2021年12月底,例涉宿州市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學校周邊的及多面皮經營單位進行抽檢,發現埇橋區2家面皮屋的鐵拳2批次面皮含有硼酸。2022年1月6日,該局執法人員聯合公安干警組成聯合檢查組,對上述2家經營單位進行執法檢查,確認涉案面皮系牛某等人生產,且對現場發現的面皮進行抽樣送檢后,檢驗結果顯示仍然含有硼酸。經過追查深挖,最終確定牛某等人使用硼砂的供貨者系江蘇人蘇某某及其上線河南人程某某。3月1日,宿州市市場監管局與公安部門成立聯合專案組,赴河南省摸排鎖定證據后集中收網,現場查扣硼砂250余公斤,黃原膠添加物1000余公斤。經查,程某某生產無牌無證食品添加劑并向全國20多個省份銷售,總涉案金額達6000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宿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陳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權的兒童服飾案
5月10日,安徽省蕪湖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陳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兒童服飾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犯罪,本案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
3月9日,蕪湖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稱在某電商平臺購買的標注為“The North Face”牌兒童羽絨服,經商標持有人鑒定,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兒童服飾。執法人員立即致函電商平臺進行協查,查明該款兒童羽絨服銷售額30萬余元。4月14日,蕪湖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公安部門對當事人發貨倉庫突擊檢查,現場查扣假冒多款品牌兒童服飾3000余件,案值53萬余元。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蕪湖市市場監管局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左右超市銷售無標識和未經CCC強制性產品認證玩具案
3月28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六安市裕安區左右超市銷售無標識和未經CCC強制性產品認證玩具等產品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3月15日晚,六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部門根據“3•15”晚會曝光線索,對裕安區左右超市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經營場所內存有待銷無廠名、廠址標識吸水彈、炫彩串珠泥等產品以及未經CCC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機車戰陀、精品奧特水晶兵器等產品共計417件,貨值0.27萬元。當事人銷售無廠名、廠址等標識產品的行為違反《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銷售未經CCC強制性產品認證等產品的行為違反《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六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安徽漢唐休閑用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兒童餐車案
1月27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安徽漢唐休閑用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兒童餐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10.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10月15日,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宿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安徽漢唐休閑用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兒童餐車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生產的規格型號為HT8003的兒童餐車“危險夾縫項目”不符合GB 14748-2006標準,案涉兒童餐車共生產1000輛,銷售941輛。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宿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兒童餐車的行為,對已召回和未銷售的兒童餐車進行技術改造,并作出行政處罰。
熊敏文具店銷售不合格玩具盲盒、食品案
4月24日,安徽省寧國市市場監管局對熊敏文具店銷售產品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玩具盲盒和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0.3萬元的行政處罰。
4月12日,寧國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熊敏文具店進行檢查,發現店內有“快樂天使風鈴許愿瓶”“英雄吊牌”盲盒共4個,“笑爆校園(果味水晶果凍)”食品1大盒,該大盒內有標識“逗比糖”“裝逼糖”“二貨歡樂糖”的小盒食品15個。經查,當事人銷售的玩具盲盒屬于產品標識不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商品,“笑爆校園(果味水晶果凍)”的食品屬于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當事人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寧國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學之潤晨光文具店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5月17日,安徽省淮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相山區學之潤晨光文具店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食品及違法所得并罰款0.5萬元的行政處罰。
4月21日,淮北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相山區學之潤晨光文具店開展執法檢查,現場發現7袋待售的“小滿哥”牌死神1號辣條,遂依法立案調查。經查,該店經營場所位于淮北市2所中小學附近,消費者主要是學校中小學生。上述辣條的外包裝醒目位置突出標注“死神”文字、圖形等封建迷信內容,違反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關于食品標簽“應通俗易懂、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封建迷信、色情、貶低其他食品或違背營養科學常識的內容”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淮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向日葵幼兒園有限公司無證經營餐飲案
3月23日,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向日葵幼兒園有限公司無證經營餐飲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作出沒收涉案食品及違法所得并罰款2.24萬元的行政處罰。
3月14日,明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向日葵幼兒園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無證經營餐飲。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2月17日在未取得餐飲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為兒童提供午飯,截至案發共營業17天,違法所得0.25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明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愛心幼兒園食堂經營過期食品案
3月21日,安徽省蚌埠市懷遠縣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愛心幼兒園經營過期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作出沒收過期食品并罰款0.5萬元的行政處罰。
2月22日,懷遠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至愛心幼兒園食堂開展檢查,在其食堂后廚貨架上發現標稱山東凱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凱貝糖針已超過保質期,遂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案涉凱貝糖針系2021年1月20日生產,保質期12個月,截至案發時已超過保質期。當事人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規定,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奇霧電子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案
4月26日,安徽省無為市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奇霧電子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違法行為作出調查,并依法移交無為市煙草專賣局進一步處理。
4月5日,無為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線索,反映無為市“Y00Z”電子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遂安排執法人員開展核查。經查,“Y00Z”電子店注冊主體為奇霧電子店,當事人于2021年6月15日、9月29日兩次向某學生出售電子煙。購買人員在購煙時年齡未滿18周歲,當事人未核實購買人員身份信息。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相關規定,無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本案移交煙草專賣部門處理。
怡心文具店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5月16日,安徽省安慶市潛山市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怡心文具店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作出沒收涉案食品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0.3萬元的行政處罰。
3月21日,潛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校園周邊商店巡查時,在怡心文具店內貨架上發現標稱“豬飼料”的薯條62袋,遂立案調查。經查,案涉產品包裝上印有“這是一包豬飼料 ”“滿足吃貨一切想象”等文字及圖片。當事人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潛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陶維)
責任編輯:趙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