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互聯網經營文化產品,經營需要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證文但是什類申請總有一點疑問?--網絡文化都指的是什么呢?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定義互聯網文化產品為:
1、音像制品;
2、型企許游戲產品;
3、業需演出劇(節)目;
4、網絡文化網文藝術品;
5、經營動畫等其他文化產品
那么有這些我的證文網站上有這些就一定要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么?國家的法律條文有的規范的不是很明確,就算我找專業的什類申請律師都說不清楚?那我要怎么辦呢?
其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是型企許分為:
1,游戲類 2,業需音樂娛樂 3,表演類 4,展覽比賽 5,演出劇目 6,動漫畫類 7,網吧
如上7類,簡單來說如果你的網站打算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就要往這7類劃分,如果有那就必要申請,如果沒有那就不用申請了。但是在企業的實際業務中不像這么簡單,其中遇到的問題會許許多多數不勝數。
如:做小說的需不需要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需要其他的什么?
做的是在線教育,也想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沒有必要?為什么同行業很多企業都有呢
做電商的,為什么很多大的平臺像京東、淘寶都有這個資質呢,他們跟文化不沾邊,為什么要這個資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