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孫蔚)近日,強化求意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電動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自行促進電動自行車企業規范化發展,車規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范管推動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理兩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編制了《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公告辦法》),項新并于近期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開征
據介紹,強化求意我國是電動電動自行車生產、消費大國,自行當前全社會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達3.5億輛,車規2023年全國規模以上企業累計生產電動自行車4228萬輛,范管電動自行車已成為群眾短途出行的理兩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項新電動自行車行業還存在著產業集中度不高、企業創新研發能力弱、質量保障能力不足等問題,與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存在差距。
《規范條件》按照合理布局、保障質量、創新升級、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分為企業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安全生產、勞動者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監督和管理、附則等9部分31條內容。《公告辦法》分為總則、申請條件、申請審核及公告程序、監督管理、附則等5部分17條內容。
《規范條件》提出,經企業自愿申請,省級電動自行車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級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核實推薦,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進行材料復核和現場查驗,對符合規范條件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并實行動態管理。
《公告辦法》要求,進入公告名單的電動自行車企業要嚴格按照《規范條件》的要求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并對照《規范條件》要求開展自查,每年3月31日前向省級電動自行車行業主管部門提交上年度自查報告。自查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產能產量和產品進出口情況,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等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數字化和綠色制造情況,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落實情況等。
在銷售環節,市場上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屢禁不止,許多頭部電動自行車品牌的城市銷售店直播間都明目張膽地售賣蓄電池電壓超過國家非機動車產品標準的電動車,使其安全風險增高。
《規范條件》提出,企業應加強經銷商管理,督促經銷商抵制提高蓄電池電壓容量、解除限速等違規篡改行為,為消費者提供規范使用和維護保養知識,并提醒消費者安全使用鋰離子蓄電池。
《規范條件》對電動自行車電池的回收也做出了相應的規定,鼓勵企業對生產或采購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進行編碼標識,推動電池信息溯源管理。同時提出,企業應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通過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加強廢鋰離子蓄電池規范回收利用宣傳,引導消費者規范安全移交廢鋰電池。鼓勵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監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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