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劉佳 北京報道
房地產市場任何風吹草動都會牽動大家的億元神經。
近日,租賃住房支持有媒體報道稱,計劃繼續加速“央行已批復總額1000億元的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支持8個試點城市購買商品房用作長租房。“
《華夏時報》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該消息是對政策的誤讀,混淆了“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與“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這兩個概念。
據記者查閱相關資料顯示,“1000億元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是2023年人民銀行專門設立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在濟南、鄭州等城市試點,用于引導工、農、中、建等7家銀行為試點城市住房租賃經營主體收購存量住房提供資金支持,市場化盤活存量房屋、擴大租賃住房供給。
截至目前,總額1000億元的“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已經在福州、濟南、天津、青島等地落地,共計獲得試點貸款40.86億元。
四城已獲試點貸款40.86億元
為何設立“1000億元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
其背景是,2023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在印發的《關于開展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中提出,設立“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額度為1000億元,采取“先貸后借”的直達機制,按季度發放,支持相關金融機構于2023年年底前,向重慶、濟南、鄭州、長春、成都、福州、青島、天津8個試點城市發放租賃住房購房貸款。
金融機構按照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的原則,發放租賃住房購房貸款,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3%,對于符合要求的貸款,人民銀行按貸款本金的100%予以資金支持,利率為1.75%。
租賃住房是房地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推動房地產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
目前,“1000億元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正加速落地。
2023年5月31日,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與福州左海集團簽署總額4.88億元的貸款合同,并實現全額放款,以支持福州市作為中國人民銀行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試點城市,收購存量住房用于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2023年6月12日,國家開發銀行山東分行在濟南發放全國首筆收購式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專項貸款4.6億元,用于支持購置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擴大租賃住房供給。
據方正證券研報顯示,2023年末,國家開發銀行天津市分行發放天津市首批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試點貸款12.88億元,用于支持購置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擴大租賃住房供給,助力城市青年人、新市民實現安居夢。
2024年伊始,青島市首批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試點貸款正式落地。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青島市分行成功發放首批試點貸款18.5億元,支持收購首批存量住房項目7個,涉及房屋總套數2319套,主要用于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
至此,據公開披露的數據顯示,福州、濟南、天津、青島這四個城市共計獲得試點貸款40.86億元。
“近期政策于天津、青島等城市加速落地,或具一定信號意義。”方正證券劉海清在研報中表示,房地產行業正面臨供求關系的重大變化,“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將顯著優化行業供需結構,相關政策繼續加速落地,同時覆蓋城市范圍有望逐漸擴容。
住房租賃市場政策頻出
需要注意的是,“1000億元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不同于“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
前者是2023年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設立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后者則為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
而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是在最近《關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中提出的。
2024年1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明確,商業銀行可按照市場化原則發放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支持企業和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依法依規批量購買存量閑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依法依規批量購買存量閑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業性租賃住房長期持有運營。
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物業評估價值的80%,貸款利率由商業銀行綜合考慮借款人風險狀況、風險緩釋措施等因素合理確定。
中指研究院研究副總監徐躍進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住房租賃信貸產品體系包含住房租賃開發建設貸款、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覆蓋了租賃住房項目的全周期。
據中指研究院2023年末全國租客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關于本地無房租客未來3年的住房規劃,51%的受訪租客選擇在本地置業,17%的受訪租客選擇回老家居住或在房價更低的城市購房,僅25%的受訪租客計劃未來長期租房。這表明租房目前仍只是居民購房前的過渡選擇。
“《意見》進一步加強了對住房租賃市場的金融支持力度,有利于拓寬住房租賃企業的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使得租賃住房項目更能夠‘算得過來賬’,從而提升住房租賃企業的投資運營積極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快速健康發展。”徐躍進說。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張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