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宣判首例產銷偽劣口罩案
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記者 吳采平)2月26日,湖北記者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仙桃宣判2月19日,首例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了疫情防控期間該市首例生產、產銷銷售偽劣口罩案,偽劣被告人李某以生產、口罩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湖北并處罰金2萬元。仙桃宣判對扣押的首例36萬只口罩予以沒收。 疫情防控期間,產銷被告人李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偽劣組織他人對自己生產、口罩購進的湖北劣質口罩分揀再包裝后進行銷售。2020年1月20日至1月27日,仙桃宣判李某共出售口罩6萬只,首例獲款1.5萬元。1月27日,仙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扣押李某尚未銷售的36萬只口罩。后經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武漢)檢驗,上述尚未銷售的36萬只口罩均屬于不合格產品。案發后,被告人李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在律師的見證下,簽署具結書。2月17日,公訴機關將案件移送至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接到案件后,承辦法官結合案情,迅速啟動速裁程序對該案進行快審快判。在短短3天內,承辦法官完成閱卷、送達、擬定庭審提綱、公開開庭審理及當庭宣判等一系列訴訟活動。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在疫情防控期間,李某生產、銷售偽劣口罩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應從重處罰;李某主動投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有認罪認罰及犯罪未遂等從輕情節,經綜合考量,遂作出上述判決。當庭宣判后,李某后悔不已,當場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責任編輯: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