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新聞網訊 (通訊員 羅開禮)艱辛歷時半年有余,彝良余天彝良縣公安局洛旺派出所成功偵破一起拐賣兒童案件。失蹤
2017年3月26日,彝良余天洛旺鄉聯合村居民宋某向洛旺派出所報稱,失蹤其13歲的彝良余天女兒小梅(化名)在兩天前失蹤了。接警后,失蹤洛旺派出所全所出動,彝良余天對小梅的失蹤老師、同學、彝良余天鄰居進行了全面走訪,失蹤但均未發現小梅的彝良余天蹤跡。在走訪過程中,失蹤民警意外發現:小梅在失蹤前,彝良余天家里曾去過一名陌生女子,失蹤該女子自稱是彝良余天牛街鎮甘家壩村人。為查清案情,洛旺派出所將警力分為兩組,一組負責圍繞該女子進行篩查,另一組繼續在相鄰牛街鎮、柳溪鄉進行走訪排查。通過連續幾日的走訪、篩查,民警沒有獲取任何有價值線索,案件毫無進展。
尋找女子的過程雖然艱難,辦案民警沒有放過任何蛛絲馬跡,隨著走訪的深入,民警獲得一條重要線索:在案發當天,一名名叫“張某棠”的女子帶著一名十二三歲的女孩在甘家壩村出現過。經過民警進一步調查,問題又出現了,張某棠只在牛街鎮待了一晚就離開,現在已經不知去向。?
經對案情進行研討,辦案民警認為,若張某棠系嫌疑人,其極有可能回到夫家。在對張某棠的背景展開調查后,民警得知“張某棠”可能只是化名,其真名應該叫“張某平”,張某平現任丈夫為鹽津縣落雁鄉人。由于不知道詳細地址,民警無法與張某平的丈夫取得聯系,偵查再度陷入僵局。
2017年5月27日,小梅的母親來到洛旺派出所告訴民警,小梅通過微信的方式斷斷續續與自己聯系過。微信中,小梅說自己被一個叫“張某棠”的女人賣給了鹽津縣落雁鄉一個叫“何某”的人。民警立即查詢了落雁鄉叫“何某”及與“何某”發音相近的人,但并未找到符合條件的人。隨即,民警立即聯系鹽津縣落雁派出所,向落雁派出所了解落雁鄉轄區內的何家字輩排行,并通過在 “何某”二字中間加上字輩的方式進行排查,終于篩選出一名叫“何某江”的男子。2017年6月7日,民警趕往落雁鄉何某江家中展開調查。調查得知,何某江的大嫂叫“張某容”,曾帶一名叫小梅的女孩到家中居住過一個多月,但張某容早于一月前已經將小梅帶走,現已不知去向。
2017年6月8日,小梅的母親再次打電話告訴民警,小梅又通過微信聯系她了,小梅自稱找到了一個逃跑的機會,讓其去救她,因害怕人多驚動嫌疑人,其便悄悄去接女兒小梅,現在小梅已經和她在一起了。民警立即向小梅了解相關案情,但此時小梅非常怕生,民警無法向其清晰了解案發的過程及相關案件情況。
為進一步查清此案,民警繼續對嫌疑人進行追查。2017年11月25日,洛旺派出所接到牛街派出所電話,牛街派出所民警聲稱,發現一名可能是“張某棠”的女子。辦案民警立即趕往牛街派出所,并對該女子進行盤查。該女子稱自己叫“張某容”,民警將其傳喚到洛旺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經審訊,該女子供述稱自己真名叫張某平,“張某容”、“張某棠”只是自己名字中的一個,其如實供述了自己在宋某家中將小梅拐騙走,并以12000元錢的彩禮錢及4800元錢的介紹費將小梅拐賣給何某江的犯罪事實。
沿此線索,民警繼續展開偵查。幾番周折,歷時半年有余,該案終于成功告破,并另帶破兩起刑事案件,共抓獲犯罪嫌疑人四名。經縣人民檢察院批準,目前,四名嫌疑人已經被全部執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