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創造”了公攤,取消公攤也把它取消得最徹底。合肥(視覺中國/圖)
2023年7月28日,重慶合肥市召開專題會議,已經提出了十條針對房地產市場的試年新舉措,其中最引人注意的香港是第二條,“為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更徹要積極探索商品房銷售按套內面積計價”。取消公攤
在多地紛紛推出房地產新政的合肥當下,合肥是重慶首先提出取消公攤的。“公攤”早已成為公眾的已經一大痛點,近兩年內相關話題屢上微博熱搜。試年
什么叫“公攤”?公攤面積,香港一般包括電梯井、更徹管道井、取消公攤樓梯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值班警衛室、共用墻體以及整棟建筑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等。由于這部分面積測算透明度低,公攤面積一直是一筆“糊涂賬”。
目前,內地購房主要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相當于房屋的實用面積(即套內面積)加上公攤面積。公攤越大,意味著房子的實用率越低。“取消公攤”就是推動住宅按照實用面積計價。
國際上,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房屋銷售均按套內面積計價。為與國際接軌,十余年里,已有多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議“取消公攤”。
2019年,住建部《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中提到“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但在2022年3月的最新版征求意見稿中,這條已被刪除。2022年8月29日,內蒙古住建廳將“取消公攤面積”列為近期亟須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
針對此次新政,南方周末記者致電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暫無相關政策出臺,后續若有配套政策會在相關網站公布。
實際上,目前在國內已有城市早已取消了公攤,它們是重慶和香港。取消后做得怎么樣?二者有不小的差異。
重慶的“搖擺”
在中國住宅商品化發展初期,允許三種商品房銷售方式:按照套(單元)計價、按照套內面積計價、按照建筑面積計價。2001年,原建設部頒發《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了上述三種計價方式,并界定了套內面積、建筑面積及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