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發文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
生態環境部近日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多部度改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1家相關單位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文推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進生境損《意見》旨在提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態環規范性和可操作性,為地方“減負”“增效”。害賠 據介紹,償制《意見》通過明確可以不納入線索篩查范圍的多部度改情形、可以不啟動索賠的文推情形、無須開展修復效果評估的進生境損情形,減輕地方工作負擔;通過“對案件繁簡,態環分流分類施策”“統一規定重大案件范圍,害賠推進重大案件辦理督辦”等措施,償制提升索賠工作效率。多部度改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是文推以及時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為目標的。上述負責人說,進生境損為做好修復工作,《意見》將生態環境損害分為可以修復、無法修復或者無法完全修復兩種情形,后者是工作中的難點。對于后者,明確鼓勵開展替代修復,提出構建替代修復項目庫、建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基地,統籌使用賠償資金,有助于推動無法修復的生態環境損害得到有效賠償。 為了強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行政執法、環境公益訴訟的銜接,上述負責人說,根據《意見》,明確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行政執法常態化聯絡、信息共享、案件線索移交、調查聯動等內容的銜接,強調實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線索篩查、調查、賠償責任履行情況與行政執法立案、執法調查、案件審核、作出執法決定等具體工作環節的銜接。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截至2024年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方面累計辦案超過5萬件,涉及賠償金額超過300億元。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是生態環境部確定的2025年重點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