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車輛定損時,汽車4S店在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情況下報價2000多元,大修店和維修過程與車主無任何溝通,事先維修完卻要收7000多元維修費。無溝由此造成的保險修車費差額該由誰承擔?6月上旬,福建省福州市消委會成功調解了一起車輛維修糾紛,公司最終由4S店和保險公司分擔超額維修費。分擔費用
福州消費者溫先生投訴稱,超額5月24日下午,汽車他駕駛車輛在福州市區金雞山隧道口與同向車輛發生刮擦,大修店和事故無人員受傷。事先溫先生第一時間撥打了保險公司電話,無溝保險公司受理后發來受理短信,保險受理時間為16時20分,公司受理短信中寫明了理賠員并提示可選擇以下方式完成理賠:“被保險人授權維修費直接支付合作維修廠,分擔費用便捷無需墊付。根據我司定損金額,您自行支付維修費后提供發票向我司理賠。”
16時30分左右,溫先生在事故現場先等來了4S店工作人員。4S店工作人員詢問查看一番后,保險公司理賠員于17時許才趕到。
事故現場,溫先生向保險公司理賠員出具了車輛保險相關資料。理賠員對理賠范圍并無說明,在和4S店工作人員商量后,對溫先生表示等車修好后會通知其取車。溫先生因擔心維修費超過5000元,成為一般人心目中的“大修”,影響二手車價值,特意詢問了修復費用。4S店工作人員回答2000多元即可修復。隨后,事故車輛被送去4S店維修。
5月29日下午,溫先生接到4S店電話通知車輛已修好,合計維修費7000多元,但進行保險理賠時,發現這輛車沒有投保車損險,因此維修費需由溫先生支付。溫先生頓感迷茫,保險公司和4S店在事故現場勘驗時,并未指出車輛無車損險,并且車輛維修費用超出4S店工作人員答復的2000多元。期間,溫先生既沒有收到4S店信息,也沒有接到保險公司的通知,最后卻等來了7000多元維修費的通知。溫先生對此不予認可,認為涉嫌強制消費,向福州市消委會投訴。
福州市消委會受理投訴后,積極開展調查調解工作,多渠道聯系4S店及保險公司。經調解,溫先生支付修理費3000元,其余費用由4S店和保險公司分擔,三方達成和解。
鑒于投訴調查過程發現保險公司及維修單位存在服務程序不規范、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相關問題,6月8日,福州市消委會約談了保險公司,并發出改進工作建議函,指出經營單位應積極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體責任;完善個人信息保護舉措,防止車輛及保險信息非法泄露;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讓消費者自主選擇維修單位,并對維修項目、價格、配件來源等信息充分知情;規范查勘定損、維修推薦、維修進程等服務程序,預防工作疏忽大意導致品牌受損。
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當場表態,將舉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紕漏,提升消費者保護意識,共創和諧消費環境。
責任編輯:趙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