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記者 許愛瓊 通訊員 付以波 李雙雙
核心提示:
“第一”未必都是醉駕好事,比如說“醉駕入刑第一人”。老成莆田男子詹某和朋友聚會后,莆田爛醉如泥的醉駕他居然獨自開車回家,逆向行駛撞上別人的入刑車后,他指責對方:“你是第人怎么開車的!”還對民警拍胸脯:“我的醉駕酒量很好,我沒事!老成”醉酒時的莆田詹某不知道,自己因此成為“醉駕入刑”后莆田市第一個以身試法的醉駕人。酒醒后,入刑等待他的第人將是檢察院的公訴,以及1至6個月的醉駕牢獄之災。
記者從莆田警方了解到,老成截至昨日,莆田全市范圍內未查獲其他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警方呼吁“開車千萬別沾酒,喝酒千萬別開車”,同時提醒市民不要一次性大量進食一些含酒精類食物,比如腐乳、醉蝦等等。另外,開英雄車”“ 等飆車行為也將以危險駕駛罪入刑。
【現場直擊】
稱自己每次醉酒開車都沒事
5月1日晚上10點30分左右,秀嶼區桃李路區教育局門口,一輛閩B0×××C銀灰色小轎車正晃悠悠地逆向行駛,“嘭”一聲響后,它一頭撞上了對向駛來的小轎車。所幸,兩人都沒有什么大礙。
司機詹某下車后,一把抓住對方司機,指責道:“你是怎么開車的?”民警趕到現場時,只見詹某滿臉通紅,酒氣沖天,詢問中他更是前言不搭后語。
酒精檢測時,詹某倒比較配合,可這一測可不得了,他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278.35mg,遠遠超出“大于80毫克即為醉酒駕駛”的判定標準,已經是嚴重醉酒狀態。詹某醉眼蒙眬,但仍然笑著告訴民警自己平常喝得比這次多多了,每次開車都沒事。他拍著胸脯說:“我酒量很好的,今天只喝了一點點,我真的沒事!”
事后,詹某承認,自己當晚參加聚會和朋友喝了一點啤酒,因為覺得離家近,便自己一個人開車回家,醉眼迷離導致逆向行駛。
【記者觀察】
多數醉駕者懷逞強好勝心態
去年,莆田市交警部門已開展了多場酒后駕車嚴查,然而為什么仍有一些人不顧公共安全頂風作案?記者采訪發現,平日養成的酒后駕車壞習慣以及逞強不服輸等,是醉駕者的普遍心理。據秀嶼區交警大隊一名民警介紹,莆田“醉駕入刑”第一人詹某,就是因為平日喝酒后仍敢開車,逐漸沒有了交通安全意識,所以才心存僥幸,覺得自己不會出事。
記者在路上隨機采訪了一些司機,詢問是否知道醉駕的危害。不少人認同酒后駕車的危害,但很多時候覺得找代駕太麻煩,加上面子問題,便心懷僥幸自己開車。
醉駕入刑,應該說是“殺雞儆猴”的狠狠一招,對醉駕行駛乃至對其他交通違法行為者都有不小的震懾力。荔城區交警大隊一名“老交警”告訴記者,自己在交警系統工作了十來年,目睹過不少因醉駕導致的悲劇,非常痛心的同時,也很痛恨那些對生命不負責任的醉駕者,而這次“醉駕入刑”的新規定,將“醉駕”從行政違法變為刑事犯罪,也說明了社會對醉駕的容忍度降到了最低點。
另外一名“老交警”則表示,醉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遏制得了的,這還需要市民素質的提升,自覺抵制酒后駕車,包括不搭乘“酒后車”。
【部門解讀】
五一前酒駕不累計追究
據莆田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醉酒駕駛、飆車等行為都將以危險駕駛罪入刑。新法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科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將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什么程度屬于醉酒駕駛呢?荔城區交警大隊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后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醉駕入刑后,對證據的獲取要求也更高了,平常路面吹氣檢測獲得的數據,僅僅是交警部門前期判斷是否醉駕的一個方法。交警部門將對有醉駕嫌疑的司機進行抽血取證,送往醫院進行檢測,隨后通過對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出具一份鑒定結論。
據介紹,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采訪中,不少司機關心,5月1日前的一些交通違法行為,是否將累積處罰?荔城區交警大隊負責人解釋,該條款不追究繼往,就是說,5月1日以前發生的違法行為按照之前的條文執行,5月1日之后的要按照新修訂的條文執行。
有些酒后駕車者常常以吃了含酒精的食物或者藥品為借口,想要逃避醉駕的責任。其實,一些腐乳、醉蝦以及老鴨湯等加了酒精的食物,包括人們常用的漱口水,都含有一些酒精成分,吃進去后短時間內確實會導致人體酒精含量增加,但這些都是很微量的,除非你大量吃下這類食物,才有可能達到酒駕標準。但是,這些食物或藥品進入人體5分鐘左右后,酒精含量基本上就能消散。
如果真有人吃下大量含酒精的食物或藥品,最好暫時不要開車,要么找人代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