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研誠國家衛(wèi)健委公布了35起醫(y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起醫(yī)
現(xiàn)將部分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所屬醫(yī)療機構近期公開通報的學科信案醫(y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轉載如下:
一、首都醫(y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yī)院何平為通訊作者、衛(wèi)健委曝宋輝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又有研誠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XIST functions as an oncogene in human colorectal cancer by targeting miR-132-3p”,經(jīng)查,起醫(yī)系第一作者委托他人代投稿、學科信案通訊作者未對實驗數(shù)據(jù)進行審查、衛(wèi)健委曝核實、又有研誠監(jiān)管,起醫(yī)其他作者均未審查、學科信案核實實驗數(shù)據(jù)。衛(wèi)健委曝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取消第一作者申報各類課題資格5年,又有研誠停止職稱晉升資格1年,起醫(yī)扣發(fā)半年獎金,學科信案追回論文版面費。取消通訊作者申報各類課題資格1年,停止職稱晉升資格1年,扣發(fā)三個月獎金。其他作者進行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全部作者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anzhen.org/News/Articles?id=4948&isPreview=true&articleMappingId=&code=3386c135b0ddccc7)
二、首都醫(y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yī)院陳晨為通訊作者,郭麗媛、秦昌富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ncRNA AB073614 promotes the proliferation and inhibits apoptosis of cervical cancer cells by repressing RBM5”,經(jīng)查,系第一作者委托他人進行數(shù)據(jù)處理和論文代寫代投。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給予郭麗媛、秦昌富通報批評,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2年各級評優(yōu)資格,停止職稱晉升資格1次,扣發(fā)當年科研績效;停止郭麗媛申報各類課題資格3年,停止秦昌富申報各類課題資格5年;給予陳晨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bjcyh.com.cn/News/Articles?id=54266&isPreview=true&articleMappingId=18489&code=e31765f5781b51c4)
三、首都醫(yī)科大學附屬北京胸科醫(yī)院駱寶建、劉志東為通訊作者,史劍權、王冰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Circular RNA_LARP4 inhibits the progression of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by regulating the expression of SMAD7”,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
1.對通訊作者駱寶建: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2020年度各級評優(yōu)資格、扣發(fā)2個月績效獎金、停止2020年職稱晉升資格1次;取消各類科研項目、科技獎勵申報資格等5年。
2.對通訊作者劉志東: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2020年度各級評優(yōu)資格、扣發(fā)3個月績效獎金、停止2020年職稱晉升資格1次;取消各類科研項目、科技獎勵申報資格等2年。
3.對第一作者史劍權: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2020年度各級評優(yōu)資格、扣發(fā)2個月績效獎金、停止2020年職稱晉升資格1次;取消各類科研項目、科技獎勵申報資格等2年。
4.對第一作者王冰: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2020年度獎學金和評優(yōu)資格;取消各類科研項目、科技獎勵申報資格等2年,退回論文版面費。
5.對參與作者曹小慶、賈長伶: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扣發(fā)1個月績效獎金。
6.對參與作者程序、王宇軒、文韜: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2020年度評優(yōu)資格。
(通報鏈接:https://www.bjxkyy.cn/Html/News/Articles/4327.html)
四、復旦大學附屬浦東醫(yī)院郭水根為通訊作者、復旦大學附屬金山醫(yī)院王靜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ncRNA DGCR5 promotes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progression via sponging miR-218-5p”,經(jīng)查,系存在對實驗標本來源造假、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復旦大學附屬浦東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撤稿;取消郭水根醫(yī)療組長職務,行政警告;通報批評;取消郭水根當年院內聘任副高職稱;暫停郭水根和第三作者徐春燕申報財政資助科研項目資格5年;作者及其所在科室、科主任當年不推薦參加業(yè)務相關集體、先進個人的評審。
2.復旦大學附屬金山醫(yī)院對第一作者王靜作出處理如下:撤稿;收回版面費和科研獎勵,并加扣已獲得科研獎勵的20%;通報批評;暫緩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1年。
3.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宣橋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中心對第二作者舒慧珍作出處理如下: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暫停申報財政資助科研項目資格5年。
(通報鏈接:https://www.shpdh.org/pdhospital_website/HTML/DefaultSite/PDH_KYJX_KXYJ_KXDT/2021-12-22/Detail_4778.htm)
五、山東省威海市中心醫(yī)院叢秋梅為通訊作者、韓曉婷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Circular RNA circ-ABCB10 promotes the proliferation and invasion of thyroid cancer by targeting KLF6”,經(jīng)查,系存在買賣、代寫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叢秋梅: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專業(yè)技術崗位聘用等級降低一級;5年內取消專業(yè)技術職務晉升資格;5年內取消申請財政資助科研項目的資格;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資格;5年內取消醫(yī)院學術委員會或質量管理委員會委員資格;5年內取消推薦各種評審專家的資格;5年內取消申報研究生導師資格;5年內取消院內評優(yōu)評先的資格。
2.對第一作者韓曉婷: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專業(yè)技術崗位聘用等級降低一級處理;5年內取消專業(yè)技術職務晉升資格;5年內取消申請財政資助科研項目的資格;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資格;5年內取消醫(yī)院學術委員會或質量管理委員會委員資格;5年內取消推薦各種評審專家的資格;5年內取消申報研究生導師資格;5年內取消院內評優(yōu)評先的資格。
3.對第二作者姜軍強: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資格;3年內取消各種團體委員或成員資格;3年內取消院內評優(yōu)評先的資格。
4.對第三作者李明哲: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資格;3年內取消各種團體委員或成員資格;3年內取消院內評優(yōu)評先的資格。
(通報鏈接:http://www.whszxyy.com.cn/contents/19/24354.html)
六、山東省威海市立醫(yī)院張世紅為通訊作者、李云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DSCAM-AS1 indicates a poor prognosis and modulates cell proliferation,migration and invasion in ovarian cancer via upregulating SOX4”,經(jīng)查,系存在編造研究過程、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張世紅: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退回論文版面費及論文相關的實驗試劑費,取消“科研啟動經(jīng)費”專戶并收回剩余經(jīng)費使用;取消威海市第三批醫(yī)療衛(wèi)生“首席專家”擬任資格;專業(yè)技術崗位降級聘用處理,即專業(yè)技術職務三級降至專業(yè)技術職務四級,限制5年內不得申報或申請財政資金支持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
2.對第一作者李云: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當年的評先評優(yōu)資格;退回論文獎勵;專業(yè)技術職務八級降至專業(yè)技術職務九級,5年內不得參與專業(yè)技術職務晉升;限制5年內不得申報或申請財政資金支持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終止并收回山東省醫(yī)藥衛(wèi)生科技發(fā)展計劃項目《長鏈非編碼RNA DSCAM-AS1通過上調SOX4分子而調控卵巢癌進展的機制研究》的醫(yī)院配套經(jīng)費。
3.對參與作者郝晶、姜雅萌、劉艷: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www.shiliyiyuan.cn/news/show-6016.html)
七、山東省臨沂市腫瘤醫(yī)院薛杰為第一作者、王清華為通訊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TTN-AS1 promotes breast cancer cell migration and invasion via sponging miR-140-5p”,經(jīng)查,系存在編造研究過程,偽造、篡改研究數(shù)據(jù)、圖表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薛杰: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yōu),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2.對通訊作者王清華: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yōu),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3.對其他作者張之霞、李曉娜、任慶芳: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yōu),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通報鏈接:http://www.lyzlyy.net/news/522.html)
八、山東省臨沂市腫瘤醫(yī)院孫偉為第一作者、胡夢瑤為通訊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OR3A4 Facilitates Cell Proliferation and Migration in Colorectal Cancer via Regulation of Wnt-/β-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經(jīng)查,系存在編造研究過程,偽造、篡改研究數(shù)據(jù)、圖表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孫偉: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yōu),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2.對通訊作者胡夢瑤: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yōu),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3.對其他作者陳國榮、王健、于祥英、郝學鳳: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取消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yōu),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通報鏈接:http://www.lyzlyy.net/news/522.html)
九、山東省鄒城市人民醫(yī)院徐偉為通訊作者、翟星全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ATB Promotes Proliferation,Migration,and Invasion in Bladder Cancer by Suppressing MicroRNA-126”,經(jīng)查,系存在第三方代寫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徐偉: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不得參與本年度評先樹優(yōu),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黨內警告;行政誡勉6個月;緩晉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1年;取消1年內科研項目,獎勵、成果、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1年作為提名和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
2.對第一作者翟星全: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不得參與本年度評先樹優(yōu),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黨內警告處分;緩晉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1年;取消1年內科研項目,獎勵、成果、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1年作為提名和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
(通報鏈接:https://www.sdzcrmyy.cn/index.php?c=show&id=785)
十、山東省濟寧市婦女兒童醫(yī)院戈旺為通訊作者,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劉秀霞、趙培鳳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Knockdown of circular RNA circZNF652 remits LPS‐induced inflammatory damage by regulating miR‐181a”,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實驗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婦女兒童醫(yī)院對通訊作者戈旺作出處理如下: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黨內警告;延緩職稱晉升2年;取消5年內承擔財政資金支持項目資格。
2.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劉秀霞(與另外3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8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8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撤銷已取得的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緩晉5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行政警告,免除副護士長職務。
(2)對共同第一作者趙培鳳: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www.jnsfybjy.com/portal.php/article/article_research/aid/893/category/kygl.html)
十一、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于秀蓮為通訊作者,呂莉娜、張晶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Arbutin protects HK-2 cells against high glucose-induced apoptosis and autophagy by up-regulating microRNA-27a”,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于秀蓮(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2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對第一作者呂莉娜(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2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終止財政資助的相關科研項目,按原渠道退回已撥付的結余經(jīng)費;行政警告。
(3)對并列第一作者張晶: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行政警告。
(4)對參與作者李霞(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6)對參與作者李丹丹(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行政警告。
2.嘉祥縣中醫(yī)院對參與作者田豐群作出處理如下:科研誠信告誡,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十二、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任琦為通訊作者,臨沂市中心醫(yī)院于海亮、陳彬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Baicalin relieves hypoxia-aroused H9c2 cell apoptosis by activating Nrf2/HO-1-mediated HIF1α/BNIP3 pathway”,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通訊作者任琦(與另外2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處理如下: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撤銷已取得的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緩晉3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2.臨沂市中心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于海亮: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罰款5000元;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0年度評優(yōu)樹先,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2)對并列第一作者陳彬: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十三、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郭洪波為通訊作者、天津市泰達醫(yī)院姜良真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Baicalein inhibits proliferation and migration of bladder cancer cell line T24 by down-regulation of microRNA-106”,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不當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通訊作者郭洪波作出處理如下: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天津市泰達醫(yī)院對第一作者姜良真作出處理如下:取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等資格5年,緩聘副主任醫(yī)師專業(yè)技術職務3年,取消本年度評優(yōu)資格,扣發(fā)本年度年終獎勵績效,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十四、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武平平為通訊作者、莊申法為第一作者,青島市第三人民醫(yī)院劉風仙為并列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Upregulation of long noncoding RNA TUG1 contribut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laryngocarcinoma by targeting miR‐145‐5p/ROCK1 axis”,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武平平: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對第一作者莊申法: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2.青島市第三人民醫(yī)院對并列第一作者劉風仙作出處理如下: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暫停目前在研科研項目和科研活動,撤銷論文獲得的科研獎勵,取消5年內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專業(yè)技術職務晉升等資格,取消學會、協(xié)會、研究會等學術團體以及學術、學位委員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取消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十五、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馮中濤為通訊作者、濟寧市傳染病醫(yī)院周慧玲為第一作者、濟寧市精神病防治醫(yī)院周英凡為并列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ZFAS1 promotes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proliferation by epigenetically repressing miR-193a-3p”,經(jīng)查,系存在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通訊作者馮中濤作出處理如下: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撤稿,黨內警告。
2.濟寧傳染病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取消第一作者周慧玲2020年度副高級職稱的推薦資格,
3.濟寧市精神病防治醫(yī)院對并列第一作者周英凡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十六、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宋麗娟為通訊作者,尤文君為第一作者、王琨為并列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Baicalin prevents tumor necrosis factor‐α?induced apoptosis and dysfunction of pancreaticβ‐cell line Min6 via upregulation of miR‐205”,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宋麗娟: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2)對第一作者尤文君(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撤銷已取得的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緩晉3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3)對并列第一作者王琨: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行政警告。
2.佳木斯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對參與作者遇常紅誡勉談話。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十七、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李文為第一作者、宋大慶為通訊作者,任城區(qū)人民醫(yī)院杜紅梅為并列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Euxanthone Represses the Proliferation,Migration,and Invasion of Glioblastoma Cells by modulating STAT3/SHP-1 signalling”,經(jīng)查,系存在代寫代投、偽造通訊作者郵箱的學術不端行為,部分作者不知情。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李文(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撤銷已取得的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緩晉3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對參與作者周貫男: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通報批評。
2.任城區(qū)人民醫(yī)院對并列第一作者杜紅梅作出處理如下: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1年度評先樹優(yōu)資格,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取消2021年度晉升高一級職稱資格。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十八、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馬文艷為通訊作者、臨沂市中心醫(yī)院高光磊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Sinomenine restrains breast cancer cells proliferation,migration and invasion via modulation of miR-29/PDCD-4 axis”,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通訊作者馬文艷作出處理如下: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臨沂市中心醫(yī)院對第一作者高光磊作出處理如下: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罰款5000元;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0年度評優(yōu)樹先,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十九、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秦委委為通訊作者、王旭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Quercetin inhibits huma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 viability,migration and tube-formation in vitro through restraining microRNA-216a”,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不當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秦委委(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緩聘2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對第一作者王旭(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2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3)對參與作者許飛(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2.金鄉(xiāng)縣人民醫(yī)院對參與作者薛霞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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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劉秀霞為通訊作者、青島市海慈醫(yī)療集團臧琳琳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Emodin relieved lipopolysaccharide‐evoked inflammatory damage in WI‐38 cells by up‐regulating taurine up‐regulated gene 1”,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通訊作者劉秀霞(與另外3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處理如下:取消8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8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撤銷已獲得的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緩晉5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免除副護士長職務。
2.青島市海慈醫(yī)療集團對第一作者臧琳琳作出處理如下:科研誠信誠勉談話,通報批評,撤稿,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內取消專業(yè)技術職務晉升資格。
3.濱州市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參與作者宋永清:取消1年內申請和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專業(yè)技術職務晉升以及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等資格,取消1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通報批評。
(2)對參與作者于鋒英:取消1年內申請和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專業(yè)技術職務晉升以及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等資格,取消1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緩聘副主任藥師1年,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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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王慧為通訊作者,牛通、靳留忠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ycium Barbarum Polysaccharides Alleviates Oxidative Damage Induced by H2O2 Through Down-Regulating MicroRNA-194 in PC-12 and SH-SY5Y Cells”,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王慧: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對第一作者牛通: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3.對并列第一作者靳留忠、參與作者宮存杞: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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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劉昆為通訊作者、李霞為第一作者,重慶市第九人民醫(yī)院馬愛景為并列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Geniposide alleviates lipopolysaccharide-caused apoptosis of murine kidney podocytes by activating Ras/Raf/MEK/ERK-mediated cell autophagy”,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劉昆: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對第一作者李霞: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2.重慶市第九人民醫(yī)院對并列第一作者馬愛景作出處理如下: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二十三、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趙強為通訊作者、濟寧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李笑顏為第一作者、文登市骨科醫(yī)院于滿秋為并列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ncRNA PMS2L2 protects ATDC5 chondrocytes against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inflammatory injury by sponging miR-203”,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趙強: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對參與作者孫泰濤(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撤銷已取得的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緩晉3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3)對參與作者趙亮: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2.濟寧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李笑顏:取消5年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等資格,取消5年研究生導師申報與聘任資格,取消3年職稱晉升資格,通報批評。
(2)對參與作者陳磊、王海濱:通報批評。
3.文登市骨科醫(yī)院對并列第一作者于滿秋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二十四、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孫泰濤為通訊作者、濟寧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李笑顏為第一作者、文登市骨科醫(yī)院于滿秋為并列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INC00305 represses miR-124 expression to trigger inflammatory insults in the presence of lipopolysaccharide”,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孫泰濤(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撤銷已取得的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緩晉3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2)對參與作者趙強(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3)對參與作者周貫男: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2.濟寧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李笑顏:取消5年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等資格,取消5年研究生導師申報與聘任資格,取消3年職稱晉升資格,通報批評。
(2)對參與作者韓亮、陳磊、張大學:通報批評。
2.文登市骨科醫(yī)院對并列第一作者于滿秋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二十五、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魏玉鎮(zhèn)為通訊作者,桑奔為、孫建景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Ras-AKT signaling represses the phosphorylation of histone H1.5 at threonine 10 via GSK3 to promote the progression of glioma”,經(jīng)查,系存在篡改數(shù)據(jù)、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寧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魏玉鎮(zhèn)(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取消6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2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2)對第一作者桑奔: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3)對并列第一作者孫建景:取消5年內科研項目、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xié)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4)對參與作者徐震: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2.濟寧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對參與作者楊東旭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229/6607.html)
二十六、山東省聊城市人民醫(yī)院胡殿峰為通訊作者、許崇福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LINC00052 suppressed the proliferation,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glioma cells by upregulating KLF6”,經(jīng)查,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胡殿峰:3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撤稿,通報批評,取消副主任醫(yī)師聘任資格降聘為主治醫(yī)師。
2.對第一作者許崇福:5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3年職稱晉升資格。
3.對第二作者劉鵬:1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1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副主任醫(yī)師聘任資格降聘為主治醫(yī)師。
4.對第三作者譚潔:1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科研誠信誡勉談話。
(通報鏈接:http://www.lchospital.cn/keyan/dongtai/2021-12-28/7647b.html)
二十七、山東省聊城市人民醫(yī)院趙軍為通訊作者,鄭芳霞、汪秀芹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HOXA-AS2 promotes cell migration and invasion via upregulating IGF-2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as an oncogene”,經(jīng)查,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趙軍:3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2.對第一作者鄭芳霞:5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3年職稱晉升資格。
3.對并列第一作者汪秀芹: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主任醫(yī)師聘任資格降聘為副主任醫(yī)師。
4.對第二作者鄭衛(wèi)霞: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副主任護師聘任資格降聘為主管護師。
(通報鏈接:http://www.lchospital.cn/keyan/dongtai/2021-12-28/7647b.html)
二十八、山東省聊城市傳染病醫(yī)院王廣征為通訊作者、崔凱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MiR-483 suppresses cell proliferation and promotes cell apoptosis by targeting SOX3 in breast cancer”,經(jīng)查,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王廣征:暫停5年內申報各級科研項目及科研獎勵資格,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1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晉升高級職稱資格。
2.對第一作者崔凱:取消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資格5年,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1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晉升高級職稱資格。
(通報鏈接:http://www.lcszlyy.cn/kyjx/kycg/1907.html)
二十九、山東省菏澤市單縣中心醫(yī)院劉克分為通訊作者、高玉芹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DANCR upregulates IGF2 expression and promotes ovarian cancer progression”,經(jīng)查,系存在買賣論文、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通訊作者劉克分: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5年內不準申報相關科研項目及參與科技獎勵,取消5年內評獎評先資格。
2.對第一作者高玉芹: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3年內不予聘任現(xiàn)專業(yè)技術職務,5年內不準申報相關科研項目及參與科技獎勵,取消5年內評獎評先資格。
(通報鏈接:http://sxzxyy.com.cn/news/view?id=1040)
三十、山東省菏澤市單縣中心醫(yī)院劉巖峰為通訊作者、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醫(yī)院王德坤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Circular RNA circ-SMAD7 is downregulated in colorectal cancer and suppresses tumor metastasis by regulating epithelial mesenchymal transition”,經(jīng)查,系存在買賣論文、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1.單縣中心醫(yī)院對通訊作者劉巖峰作出處理如下: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5年內不準申報相關科研項目及參與科技獎勵,取消5年內評獎評先資格。
2.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醫(yī)院對第一作者王德坤、第二作者種瑞峰、第三作者宋保連作出處理如下: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撤稿,5年內不準申報相關科研項目及參與科技獎勵,通報批評。
(通報鏈接:http://sxzxyy.com.cn/news/view?id=1040)
三十一、湖北省公安縣人民醫(yī)院劉波為通訊作者、張亞娜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CASC15promotespr-oliferation and induces apoptosis of cervicalcancer cells through targe-ting miR-101-3p”,經(jīng)查,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張亞娜: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3年內不得職稱晉升,取消3年承擔財政資金支持項目資格及取消作為財政資金支持的所有科技活動,5年內不得從事科研工作,行政警告。
2.對通訊作者劉波: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3年內不得職稱晉升,取消3年承擔財政資金支持項目資格及取消作為財政資金支持的所有科技活動,5年內不得從事科研工作,行政警告。
(通報鏈接:http://www.gaxrmyy.com/page318.html)
三十二、湖北省孝感市中心醫(yī)院劉濤為第一兼通訊作者發(fā)表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NEAT1 fuctions as an oncogene in human laryngocarcinoma by targeting miR-29a-3p”,經(jīng)查,系存在偽造或虛構數(shù)據(jù)、事實的行為和與論文實際貢獻不符的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兼通訊作者劉濤: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暫停5年申報財政資助科研項目。
2、對其他作者王瑋、徐義策、李澤文、周潔: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暫停1年申報財政資助科研項目。
(通報鏈接:http://www.xgjk.com/hxzx/1368091.jhtml)
三十三、陜西省榆林市第二醫(yī)院許平為通訊作者、寶雞市中心醫(yī)院朱勇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TTN–AS1 promotes the proliferation and migration of prostate cancer by inhibiting miR-1271 level”,經(jīng)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1.榆林市第二醫(yī)院醫(yī)院對通訊作者許平作出處理如下: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警告;通報批評;延緩晉升職稱5年;取消本人5年評先評優(yōu)資格;5年內不得申請科技獎勵(成果、榮譽),科研資金;5年內不得評選科技人才稱號;撤稿。
2.寶雞市中心醫(yī)院對第一作者朱勇作出處理如下: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警告,通報批評,延遲晉升職稱5年,取消申報各級各類科技項目資格5年。
(通報鏈接:http://www.ylsdeyy.com/InfoDetail.aspx?mid=C6BF2212-16B0-4028-BD72-4D18FAC90AF6&id=B85CF192-D544-4839-B425-4D65EC92C123)
三十四、陜西省人民醫(yī)院曹偉為通訊作者、王永恒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Knockdown of long noncoding RNA SNHG7 inhibits the proliferation and promotes apoptosis of thyroid cancer cells by downregulating BDNF”,經(jīng)查,系第一作者代投代寫,其他作者不知情不當署名。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王永恒: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行政警告;取消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申報資格5年;取消當年職稱晉升資格并延遲5年職稱晉升申報;取消評優(yōu)評先、科技獎申報資格5年;撤銷論文獎勵,退回獎金和版面費。
2.對通訊作者曹偉: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行政警告,推遲職稱晉升資格1年,取消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申報資格1年,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1年,取消科技獎申請資格1年。
3.對其他作者霍斌亮、李程、馬剛: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推遲職稱晉升資格1年,取消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申報資格1年,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1年,取消科技獎申請資格1年。
(通報鏈接:http://www.spph-sx.com/info/1083/34163.htm)
三十五、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醫(yī)院麻醉科醫(yī)生伍劍平為通訊作者,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公利醫(yī)院、山東大學在職博士生高新躍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miR-195 inhibits esophageal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and promotes apoptosis by downregulating YAP1”,經(jīng)查,系存在買賣、代寫論文、論文發(fā)表署名不規(guī)范的學術不端行為。
1.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醫(yī)院對通訊作者伍劍平作出處理如下:進行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3年內不得申報各級科研項目和獎勵;取消在醫(yī)院當前副主任醫(yī)師職稱競聘資格;暫停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和科研活動。
2.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公利醫(yī)院、山東大學對第一作者高新躍作出處理如下:警告,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暫停2年內國家、市、區(qū)、院等各級項目的申報資格,取消博士學位申請資格。
(通報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wgM0OKgS8BqdAmi7XzIz4Q)
來源:新浪醫(y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