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針織企業的部門污水處理設施已運行數十年,無法保證水質穩定達標排放。聯合于是發布放污,該企業安排工人將河水引入廠區排污管道,典型動監對處理后的案例污水進行稀釋以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為解決污水處理設備超負荷運行而造成的披露氣浮池滿溢問題,該企業安排工人在氣浮池的有企業稀出水處私接埋入地下的管道,將部分未處理的釋排水干施超標污水直接通過水泵抽排至廠外窨井內,最終流入附近水域。擾自
該企業的測設行為被發現后,當地有關部門及時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打擊,部門企業被依法處理,聯合繳納了罰金,發布放污并賠償了生態環境損害等費用,典型動監相關人員也被繩之以法。案例10月19日,這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作為典型案例聯合發布。
此次發布的依法嚴懲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犯罪典型案例還包括:浙江省湖州市長興新某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夏某頻等4人使用試劑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污染環境案,山東省滕州市索某某等4人安裝干擾裝置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四川省攀枝花市鈦某化工有限公司、錢某廣等3人篡改自動監測設備參數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4個典型案例中,有的案件犯罪手段升級、方式隱蔽,區別于以往直接排放或通過暗管偷排污染物;有的案件行為人實施的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私設暗管排污、超標排污等多個污染環境的行為均構成犯罪;有的案件涉及企業多,涉案人員反偵查意識強,獲取關鍵證據較為困難;有的案件涉及如何準確追究重點排污單位和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等問題。
在上述案件辦理中,檢察、公安、生態環境三部門高效協同,著力破解案件辦理中的難題,夯實證據,健全完善管理機制,有效實現治罪與治理并重。
據了解,下一步三部門將持續用力,在拓展線索來源、提升打擊治理實效、做實做細行刑銜接等方面深化執法司法聯動,進一步推進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重點行業領域環境違法犯罪嚴打高壓態勢,合力守護好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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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