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司“在綏芬河毀林建別墅群”、無關我事“刻意隱瞞關聯企業”等報道,粵水粵水電今日發布澄清公告稱,電毀公司只是林建承接了當地的一個舊城改造項目,并非建設業主。別墅目前,無關我事該項目已停工,粵水對公司影響相對較小。電毀
粵水電稱,林建公司及公司的別墅全資、控股子公司沒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無關我事也從未在任何時候及地方以任何形式開發或參與開發過房地產項目。粵水綏芬河市棚戶區舊城改造項目是電毀經黑龍江省發改委“黑發改投資[2009]15號文”批準立項的一個舊城改造項目,公司為該項目(一期)(即“新都綏園”)的林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方和工程的融資方,即公司以BT形式承接了“新都綏園”項目的別墅房屋建筑工程業務,但并非該項目的建設業主。
公告指出,粵水電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與項目業主方的協議約定負責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從未超出自己的工程施工業務范圍參與項目開發中如征地拆遷等其他事務,公司從未組織砍伐隊為“新都綏園”項目開發而大規模砍伐林木。
同時,粵水電稱,公司并不知悉控股股東廣東水電集團與報道所指創豐源公司之間的股權收購與轉讓事項,由于項目是公開招標獲得,作價公允,不存在轉移利潤情形。
公司表示,8月9日接到項目業主方關于綏芬河市棚戶區舊城改造項目(一期)工程口頭停工通知。截至2011年7月31日,公司支付給該項目業主履約保證金余額5000萬元,累計完成該項目工程產值1757.90萬元,累計確認收入1540.24萬元。不過,由于項目業主方提供了142428.51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抵押給公司,作為履約保證金的反擔保,項目停工給公司的影響相對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