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報記者 李偉強
本報訊 記者昨從莆田市教育局獲悉,中考作弊近日,教師9名在2011年中考期間作弊違紀的受處教師,分別被處以行政撤職、中考作弊行政記過、教師行政警告等處分。受處2011年中考期間,中考作弊該局紀檢組接到群眾舉報,教師稱莆田第十八中學考點有部分當地教師子女攜帶手機進入考場作弊。受處經莆田市、中考作弊區教育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教師發現有多名教師使用手機將考試答案信息發送給其他教師、受處群眾或自己的中考作弊子女、學生,教師嚴重破壞了考試秩序。受處近日,城廂區教育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作出處理決定,給予9名違紀教師行政撤職、行政記過、行政警告等處分,給予2名違紀教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另有3名教師因認錯態度較好、能積極配合組織調查被免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