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年內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深圳市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辦法》,竣工為提高政策實施的深圳有效性,根據相關法律、住房法規和政策規定,類項結合我市實際,通過對竣工定義、開竣工期限、違約金計收等內容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規范建設用地開竣工管理。
《辦法》適用于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或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租賃合同、作價出資(入股)合同(以下簡稱供應合同)的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責任編輯:水晶)
12月11日,年內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深圳市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辦法》,竣工為提高政策實施的深圳有效性,根據相關法律、住房法規和政策規定,類項結合我市實際,通過對竣工定義、開竣工期限、違約金計收等內容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規范建設用地開竣工管理。
《辦法》適用于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或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租賃合同、作價出資(入股)合同(以下簡稱供應合同)的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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