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防范法集我市金融部門發出關于防范以黃金珠寶銷售為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黃金風險提示,提醒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珠寶資投資理念,保持理性和冷靜,銷售不貪圖小利,為名不輕信高回報的義實誘惑。
今年以來,施非我省連續查處數起以黃金珠寶銷售為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防范法集案件。此類黃金珠寶銷售公司以銷售返利、黃金售后返租、珠寶資現貨托管等方式開展經營活動,銷售相關行為損害了廣大群眾的為名切身利益,嚴重的義實還會危及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此類黃金珠寶公司的施非經營模式如下:一是消費返利模式,商家通常會以極具吸引力的防范法集宣傳口號,如“購物即投資,消費變賺錢”,誘導消費者大量購買黃金珠寶產品,并承諾在后續的每個月或固定時間段內獲得高額的消費返利。然而這種看似誘人的返利并非源于真實的商業利潤或產品增值。實際上,商家是依靠不斷吸引新消費者投入更多的資金,用新入資金來支付前期消費者的返利。二是現貨返租、托管模式,商家會精心設計一個看似合法且高回報的投資方案,向消費者宣稱,只要購買一定數量的黃金珠寶,公司將提供專業的托管服務,并負責將這些黃金珠寶出租給珠寶制造商、展覽商或其他需求方,投資者無需操心保管和經營問題,就能定期坐收高額租金回報。但事實上,所謂的托管和租賃業務可能子虛烏有,投資者購買黃金珠寶的資金一到賬,就被不法分子迅速轉移、瓜分。
我市金融部門提醒廣大市民群眾,黃金資產管理產品僅限于金融機構發起設立,且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黃金銷售門店等企業不能開展此類業務。廣大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輕信高回報的誘惑。在進行任何黃金珠寶投資之前,消費者要充分了解投資產品的性質、風險、收益來源等關鍵信息,通過正規渠道咨詢專業人士,保護好自己的財產安全。對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線索,群眾可積極向處非辦或公安機關舉報,舉報一經核實將予以獎勵。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保ㄓ浾?尼松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