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盼
通訊員 王宇寬
11月8日,下班小哥極目新聞記者從天門法院獲悉,途中該院近日審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外賣外賣小哥在下班途中撞傷路人,撞傷判決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司該
小盧是擔責一名外賣配送員。一日中午,下班小哥小盧配送完外賣后騎電動摩托車回家吃午飯,途中途中將橫過道路的外賣吳某撞倒,造成吳某受傷,撞傷經交警部門認定,司該小盧負事故全部責任。擔責于是下班小哥,吳某將小盧告上法庭,途中要求其賠償因交通事故產生的外賣損失44962元。庭審中,小盧認為事故發生在下班途中,其間屬于執行工作,吳某應向其所在單位索賠。
天門法院認為,事發時,小盧并無配送任務,其陳述系完成送餐工作后在回家途中發生的本次事故,且無其他證據證明其系執行單位任務,也無來自單位的授權或者指示,故其行為不屬于履行職務,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故天門法院判決由小盧賠償吳某44962元。小盧不服,提起上訴,漢江中院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