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印制、上海銷售盜版《新概念英語》系列圖書涉案30余萬冊,宣判銷售新概6人獲刑。起全
3月13日,國掛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掃黃打非”官方微信公眾號獲悉,牌督近日,辦案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全國掛牌督辦案件。印制語以侵犯著作權罪,盜版判處被告人王某華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念英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上海判處被告人梁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宣判銷售新概緩刑,起全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至七十萬元不等;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國掛查獲的牌督侵權復制品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均予沒收。
經查,辦案2022年起,被告人王某華委托他人(另案處理)印制盜版新概念英語系列圖書,后將盜版圖書銷售至被告人梁某處,再由梁某伙同被告人楊某甲、楊某乙通過多家網店對外銷售。被告人靳某、楊某偉受雇拼版、印刷、裝訂、貼標、打包、發貨涉案盜版圖書。經審計,被告人王某華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間,伙同他人印刷未經著作權人授權的《新概念英語》系列圖書共計30余萬冊;被告人梁某、楊某甲、楊某乙等3人銷售盜版圖書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10余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新概念英語》系列圖書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被告人王某華與被告人靳某、楊某偉等人結伙,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其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華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靳某、楊某偉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梁某、楊某甲、楊某乙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權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