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電筒的手電設計頭燈是一種將燈戴在頭頂上的設計,戴在安全帽上的形式高亮度頭燈已被礦工運用了幾十年之久。
槍燈指設備在槍支上,手電設計以高亮度照耀使敵人難以直視反擊,形式乃至使方針暫時奪目以利將之擊倒的手電設計軍警用手電筒。槍用電筒經常會換裝尾線開關,形式以便在雙手堅持射擊姿態的手電設計清況下就近按壓控制,或許直接與護木、形式前方輔佐握把結合在一起。手電設計許多款式還能夠加裝專用的形式IR(紅外線)濾光罩,使宣布的手電設計照明無法以肉眼發覺,僅有佩戴夜視鏡的形式人員才干加以運用。槍用電筒首要運用CR123A 3伏特鋰電池,手電設計與可充電式的形式3伏特ICR123A,3.7伏特的手電設計16340.18650(兩倍CR123長度)款電池。
某些軍警用手電筒還會將燈頭前緣做成王冠狀外型,在人員遭受搏斗時可發揚相似手指虎的沖擊作用,也可作為緊迫時的玻璃擊破器運用。大部份的手電筒被設計成圓筒型,但是早期的手電筒常被設計成各種款式,有的長得像早年的燈籠,有的像蠟燭,估計在將來會有更多風趣的型式呈現。高品質的手電筒運用格外電池,它們能夠調整亮度,有防水功用,并且可調整焦距,但一般也對比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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