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6日),原中永亮元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受賄、國足公開行賄案將在湖北一審公開宣判。協常宣判
今年1月,副萬余陳永亮受賄、秘書行賄案,長陳在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今日陳永亮的被控犯罪細節也被逐一披露。
陳永亮,受賄曾任中國足球協會裁判辦工作人員、原中永亮元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國足公開總經理等要職。協常宣判庭審中,副萬余公訴機關指控陳永亮8年間瘋狂斂財51次。秘書
公訴人:自2015年至2022年陳永亮51次,長陳非法收受20多個俱樂部、地方足協及個人給予的人民幣總額高達1934.444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值得注意的是,陳永亮本人曾牽涉到,2010年時任中國足協技術部主任的李冬生的受賄案中,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樣的受賄案底并沒有影響陳永亮后來的發展。從2015年起,陳永亮先后擔任了中超公司和中國足協多個重要崗位,并開始大肆斂財。
公訴人:陳永亮憑借其中國足球“老人”的地位,在中超、中甲等各級比賽中周旋,與某些俱樂部相互勾連。對俱樂部贏得比賽、調整場地,球員入選國家隊、免除處罰等各項請托有求必應,肆意濫用權力。
公訴機關還指控陳永亮,為謀求個人對權力的追求,跑官買官,邊腐邊升。
公訴人:在中國足協尋求靠山,多次向時任中國足協黨委書記于洪臣行賄,利用其權力或影響力不斷升遷。為感謝于洪臣給時任中超公司董事長馬成全、中國足協黨委書記杜兆才、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組長陳戌源打招呼,在提拔任職上給予其關照。先后四次給予于洪臣人民幣共計90萬元。
庭審中陳永亮對自己受賄、行賄的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