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新聞網訊 近日,王麗司法部下發了《司法部關于表彰全國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霞被先進決定》,對在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中涌現出的全國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港北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麗霞獲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法律
王麗霞從事法律援助工作10多年,援助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31件,工作個人現任港北區司法局辦公室主任、王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霞被先進自工作以來,全國王麗霞始終堅持為民辦事的法律服務宗旨,通過法律援助中心平臺為群眾紓困解難。援助她創新性提出并在該中心實施法律援助辦案律師“積分制”管理辦法,工作個人帶動更多優秀律師投身法律援助事業,王麗有效解決港北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緊缺和辦案質量不高的霞被先進問題;組建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審專家庫,根據律師擅長領域細化分工,全國提高港北區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在港北區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調解室,優先調解農民工討薪等民事案件,成功調解案件218件。此外,王麗霞始終堅持扶弱助困,聚焦特殊群體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成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務隊,開展各類公益法律宣傳活動65場次,提供免費法律咨詢解答3689人次,參與矛盾糾紛調解和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務和援助服務12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