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等八人盜掘醇親王墓(即七王墳),人被因涉嫌盜掘古墓葬罪被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指組罪被2024年1月30日,團盜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掘醇掘古
檢察機關指控,親王2023年6月,墓涉墓葬被告人王某某提前聯系被告人韓某某預謀在北京盜墓,嫌盜計劃由王某某等五人實施盜墓,公訴由韓某某等三人提供資金。人被之后,指組罪被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先前往七王墳踩點,團盜確定墓址及周邊環境。掘醇掘古2023年6月26日晚,親王八名被告人攜帶探針、墓涉墓葬電瓶、嫌盜尖頭鎬、手電筒、撬棍等工具到達七王墳附近,分工負責對七王墳予以盜掘。經舉報,八名被告人于2023年6月27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針對上述指控事實,檢察機關出示了被告人的供述、證人證言、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鑒定意見等證據,辯方發表了質證意見。
庭審辯論階段,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等八人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八人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盜掘古墓葬罪追究八人刑事責任。部分辯護人對犯罪事實及罪名提出異議。多數被告人認可指控事實和罪名,希望從輕、減輕處罰。
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