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8日發布通告稱,食藥廣西榮仁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監總局小兒退熱口服液在國家藥品抽驗中被發現有10個批次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
摘要: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8日發布通告稱,布批不合廣西榮仁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次小測定小兒退熱口服液在國家藥品抽驗中被發現有10個批次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為維護公眾健康,兒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相關企業立即召回已上市銷售的熱口不符合規定藥品。這10個批次的服液小兒退熱口服液批號分別為20140821、 20140901、含量20141105、食藥20150102、監總局20150203、布批不合20150311、次小測定20150419、兒退20150518、熱口20150617、服液 20150721。
同時,經廈門市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通化利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3批次胃康靈膠囊的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規定(批號分別為140401、150302、150701)。
通告稱,廣西榮仁藥業有限公司和通化利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多批次產品不符合規定,反映該兩家企業質量管理存在問題,尤其是在生產過程控制、無菌保障等方面存在嚴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