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收入申請書參小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證明收入證明申請書參考,考收收入證明申請書很多人還不知道,入證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明申
(一)、請書薪水收入證明申請書應該怎么寫?收入證明申請書(身份證號:)是收入申請書參XXX有限公司的員工,我在該公司最近12個月的證明月平均實際收入為稅前人民幣。因住房貸款需要(或其他原因),考收現申請公司按稅前月收入人民幣(大寫)發給我一份《收入證明》。
我保證這《收入證明》只用于我的房貸,不做他用。同時,本人承諾,今后如本人或任何第三方因本《收入證明》向本公司主張權利和索賠,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擔,與本公司無關。如果《收入證明》對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支付賠償,以及公司產生的所有費用,如律師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本人承諾在公司繳納申訴費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返還給公司;否則,我將向公司支付每日5的滯納金。如果公司因為這個跟我打官司,我自愿承擔公司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請幫助公司,謝謝!
(2)單位拖欠工資怎么辦?如果單位拖欠工資,有兩種情況:
一是勞動者可以選擇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是勞動者選擇不解除勞動合同,而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在行政部門責令的期限內仍不支付工資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除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外,還將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新《勞動合同法》加大了對無故拖欠工資的處罰力度,將原來25%的標準提高到50%-100%。其次,針對勞動仲裁申請耗時的問題,《勞動合同法》還為勞動者討回欠薪開辟綠色通道。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發出支付令。但是,只有在雇主沒有提出任何異議的情況下,支付令才適用。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異議,還是要走勞動仲裁的程序。
(3)關于拖欠加班費起訴一般時效的法律規定:即《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下簡稱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特殊訴訟時效,即《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訴訟時效限制;但是,終止勞動關系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通過法院審理,法院一般支持兩年。未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受時間限制。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