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囧》當年上映的泰囧途時候,其實并不叫《泰囧》,人囧而是背后《人在囧途之泰囧》,為何會改名呢?源于這兩部電影不是泰囧途一個影視公司,不是人囧同一個導演,所用的背后演員也有發生巨大的變化。
《泰囧》上映的泰囧途當日,直接成為票房黑馬,人囧最終拿下了高達12億的背后票房,碾壓當年的泰囧途《阿凡達》,讓導演徐崢直接脫離了“豬八戒”的人囧角色,成為了一名名副其實且非常有才華的背后導演。可惜,泰囧途好景不長,人囧本是背后想用《人在囧途》這個IP來宣傳《泰囧》,不料被《人在囧途》告上了法庭,最后賠償了500萬。
《人在囧途》也是徐崢主演,另一位主演是王寶強。在當時,徐崢的導演天賦就已經體現出來了。拍攝現場,他不斷地臨時改劇本,向導演提出建議,導演對他的建議非常認可,尤其是與王寶強睡在一張床的一場戲,觀眾笑得都快岔氣了,這場戲就是徐崢提出來的。
《人在囧途》成功之后,徐崢寫了多個劇本,交給當時的影視制作公司,希望可以用他當導演、演員進行拍攝,沒有想到,當時的某影視公司非常不地道,使用了他的劇本,卻沒有任他當導演,連做演員的機會都沒有給他。
比較自負的徐崢氣不過,再次創作劇本,并且自己當導演,當主演,于是就有了《泰囧》,而靈感則來源于《人在囧途》。他認為,《人在囧途》是一個非常好的IP,可以用它來制作續集。所以,當年《泰囧》正式進行拍攝的時候,給影片起的名字就是《人在囧途之泰囧》。
據了解,當年《泰囧》拍攝的時候,徐崢三次邀請黃渤,這才請到了他來當主演。黃渤礙于朋友的關系,沒有要片酬,以投資人的身份入伙。王寶強當時名氣還不足以強大,再加上《泰囧》當時找投資方的時候只獲得了3000萬的資金,所以給王寶強的片酬是200萬,但王寶強很樂意加入。三位搞笑實力擔當的演員,成就了《泰囧》的12億票房。但也因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最終被罰了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