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中國經營服務行為,近期,藥店醫保藥店全市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定點零售藥店履行醫療保險服務協議情況進行了實地抽查。-泰停整截至6月27日,定點共抽查定點零售藥店156家,被暫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中國定點零售藥店,暫停整改25家,藥店醫保藥店取消定點資格1家。-泰停整
記者從市醫保處獲悉,定點按照《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監督檢查工作的被暫通知》(泰醫保函〔2017〕7號)要求,全市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定點零售藥店履行醫療保險服務協議情況進行了實地抽查。中國抽查中發現,藥店醫保藥店部分定點零售藥店存在經營或擺放非醫療用品、-泰停整替其他機構代為刷卡結算等違規現象。定點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服務協議約定,被暫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定點零售藥店,暫停整改25家,取消定點資格1家。“下一步,全市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將對定點零售藥店開展不定期、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即時處理,杜絕違規行為,切實樹立定點醫藥機構的良好形象。”市醫保工作人員表示。
據悉,此次監督檢查主要針對是否嚴格執行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有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藥品質量保證體系,能確保供藥安全有效,不銷售假、劣、回收藥品及假、劣醫療器材;是否具備必要的管理人員,能否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執業藥師在崗;是否有完善的藥品“進、銷、存”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使用統一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并逐步實現系統聯網;是否存在套取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金問題;有無替其他機構代為刷卡結算的問題;所用結算器具編碼是否與批準備案的一致,以及不經營或擺放食品、日用百貨、洗化用品、日用雜品等非醫療用品(“食健字”保健品除外)等6種行為。
對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主要采取實地抽查方式進行,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面不低于10%。對定點零售藥店的檢查采取現場處理方式,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下達整改通知書,暫停定點資格13個月,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定點資格。